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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十二届县委对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巡察

发布时间:2019-02-27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2月26日,县委巡察组正式进驻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

 

    此次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省委“五抓五看”和“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即围绕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加强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重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巡察,主要受理反映县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决策部署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期间,在开通举报电话和设立专用举报信箱的基础上,还通过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巡察组负责人、巡察时间、对外联络方式及信访受理范围等内容,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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