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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9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3月26日上午,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县司法局党组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的整改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解决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防腐拒变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思想认识。2019年3月26日上午,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进行了专题反馈后,全局上下一致认为,县委向我局派驻巡察组,充分体现了县委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意见和建议,不管问题的时间多久,不管哪个时期出现问题,我们都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认真研究,抓好整改,立行立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彭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发森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峰云、朱平任副组长;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县公证处主任、各下属支部书记及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沙县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及挂点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有序、通力协作的领导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三是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于3月29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意见逐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拟定《沙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并于4月2日以沙司党组﹝2019﹞7号文印发。4月9日上午召开沙县司法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整改办向相关责任部门发放《整改通知单》,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全面正视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时间、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四是推进整改进度。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不定时询问、推进整改进度。4月26日下午,召开沙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针对责任范围内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5月20日再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讨论通过新修订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年初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事宜;4月制定下发了《中共沙县司法局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党总支与3个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局党组成员已对挂钩支部开展1次党建督查,发现机关支部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及时问题,律师联合支部存在党建工作制度不切合实际、党员培训情况未记录等3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确保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2月22日和5月29日,先后2次第一时间在党组会上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研究部署了党建工作。三是加强挂钩指导。健全完善《沙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确挂钩联系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由4位党组成员分别挂钩3个党支部,深入各支部指导党建工作。2019年1月30日局党组书记到挂钩联系的机关支部上《争当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的新时代先锋——“三信”学习教育》的专题党课。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班子学习。1月7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修订完善制度。5月2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完善了《沙县司法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沙县司法局局务议事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局务会等议事范围。三是规范研究程序。年初以来,党组共召开13次会议,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规范研究议事过程,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充分讨论并依次发言,坚持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做到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程序性、规范性。
   (3)关于组织纪律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班子学习。1月7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严明组织纪律。局党组于3月6日召开班子会,会上再次强调,要求科级干部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如实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严守组织纪律。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县委组织部已于2018年11月,对未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梁东宇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梁东宇同志已作出书面检查,并对“瞒报”事项进行了补报。
    2.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4)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传导压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年初以来,已9次通过党组会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禁毒等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研究部署实施意见。二是制定工作措施。2018年4月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周工作例会制度》、《沙县司法局重要工作项目化管理督查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跟踪推进。三是强化工作督查。通过强有力督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1月7日,分四组对12个基层司法所“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3条,现已完成整改3条;5月7日,局党组书记彭伟亲自率队再次对凤岗、虬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2条,现已完成整改2条。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5)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党组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了再规范。一是完善制度。1月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完善了《沙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党组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和要求。二是深入学习。年初以来,已开展中心组及中心组扩大学习7次,重点安排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思想政治课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的学习。通过学习,班子成员树牢了“四个意识”。三是规范学习记录。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每人读书笔记达到5000字以上。
   (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学习制度计划。年初,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沙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沙县司法局学习制度》等制度,至今,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开展周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14次。二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理论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和为期三年的“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年初,开展了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干好每一天”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目前已收到心得体会36篇,“干好每一天”信息征文14篇。三是多形式开展学习。年初以来,我局开展了微信群“每日一学”活动,已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4次;司法局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党员e家学习和学习强国APP自学,单位共有48位党员干部,参与学习48人,参学率100%。通过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精气神。
    4.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7)关于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3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思想政治课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今年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5月29日,召开党组会调整班子分工,明确由副局长林德良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年初以来,已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9年的班子成员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修订制度,规范工作。5月2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了《沙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沙县司法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四是加强力量,抓好管控。年初,成立了网络阅评员队伍,指定了办公室郭娟、黄裕珑、杨轶等3人作为网络阅评员,坚持每天关注涉及本单位的舆情信息。局网评员及时按照沙县网军微信群的要求,做好舆情引导。至今,已做好舆情引导86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基层组织建设较薄弱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组织学习。3月22日,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8人,参加县直党工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听取了市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张挥《解读支部工作条例》,3月25日,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3月26日,律师联合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党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年初以来,下属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至今,机关支部已召开5次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挂钩联系支部领导到支部上党课1次;律师联合支部召开党员大会5次。三是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年初,各支部制定了2019年“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明确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机关支部、律师联合支部均严格按照要求,各开展了5次活动;退休支部结合每月18日政法退休协会活动开展主题日活动。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年初以来,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挂钩联系制度,每季度到各支部开展督查指导工作,通过督查指导,有力促进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今年来,已各开展督查1次,共发现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3个。
   (9)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年初以来,各支部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二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于1月28日下午和4月26日下午,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和班子成员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三是开好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和律师联合支部分别在1月18日、2月20日,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所在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位党员都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0)关于增补委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3月22日,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8人,参加县直党工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听取了县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讲解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及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11)关于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3月22日,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8人,参加县直党工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二是修订完善制度。局机关党支部、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均修订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支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落实,不做“老好人”,严格按要求不高于三分之一的比例把好关,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2)关于党费收缴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3月25日,机关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3月26日,律师联合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通过学习,每位党员对按月缴纳党费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二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年初,各支部已明确收缴上解党费时间,机关支部、退休支部确定每月10日为党费收缴日,律师联合支部确定每月12日为党费收缴日,年初以来,各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按月足额收缴并及时做好上解工作。
    6.发展党员不规范
   (13)关于材料填写不规范,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未达到时间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3月22日,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8人,参加县直党工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听取了县委组织员干部余宇同志解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过培训,党务工作者进一步熟悉掌握发展党员规范程序和要求,为今后规范发展党员奠定了基础。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严把党员发展程序关。年初以来,机关支部严格按规定程序召开党员推荐会、支委会,确定林作铨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党总支审核后报政府直属机关党委备案,会议记录规范详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干部管理不够严
   (14)关于考勤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考勤制度。5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逐条解读新修订完善的《沙县司法局制度汇编》,进一步细化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二是严格考勤管理。年初以来,办公室严格考勤管理,采取考勤签到表方式进行考勤,签到表在上班10分钟后收回,每月对考勤结果进行督查通报,在公开栏进行通报。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15)关于个别干部工作作风纪律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由于会议临时延期,通知仅在微信群内告之,后该同志报销时使用原会议通知。造成认为没有及时参加会议。为避免以后发生此类情况,今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加强干部出差审批,年初以来,财务人员严把干部差旅费报销关,认真核对报销附件,对附件不符,退回不予入账。
    8.违规发放津补贴
   (16)关于司法局及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相关规定。5月20日,局机关结合周一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清退违规津补贴。共清退违规津补贴29050元。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分别对2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
    9.变相发福利
   (17)关于司法局为干部职工变相赠送手机话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签订合同。4月1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费用问题,并于2019年4月19日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合同从5月1日起执行。二是停止话费赠送。从5月1日起,已停止对干部职工的话费赠送,对自愿保留电信套餐的干部,由个人自行支付手机话费。
    10.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18)关于三单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学习。1月7日,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5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沙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5月20日召开党组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规定。三是严把入账关。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监督、认真核对,报销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要求有接待审批表、接待清单、公函、发票、菜单等相关附件,对附件不全、附件前后不一致等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拒绝支付,退回整改。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19)关于超人数陪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学习。1月7日,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5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沙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5月2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完善了《沙县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规定。三是严把陪餐人数。年初以来,办公室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陪餐人数,严禁超人数陪餐。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0)关于报销会议餐费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学习。4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沙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严把入账关。年初以来,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认真审核,严把报销会议用餐关,对会议无预算单、结算单、会议通知、签到表、发票、菜单等相关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入账。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分别对2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11.公务用车管理较混乱
   (21)关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2006年6月12日,我局有制定《沙县司法局车辆管理制度》;2014年1月专门针对省厅下拔的4辆执法执勤车辆又制定了《沙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4辆执法执勤车辆分别由凤岗、富口、夏茂、高砂等4个所使用和管理。一是车辆收归平台。目前这4辆执法执勤用车已全部收归公务用车平台并拍卖;二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5月20日,局党组重新修订完善《沙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维修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22)关于私票公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4月9日,在巡察整改动员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清退整改。2018年11月30日清退违规报销汽油费19990.69元。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局党组分别对3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3)关于公车违规提供干部长期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学习。4月22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学习了《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28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通过学习,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解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办理报废手续。5月10日发放收回通知,5月20日前,收到在干部个人手中的摩托车16辆、已报废证明1份(2辆)、遗失证明2份(2辆)。5月20日,办公室将16辆摩托车移交三明市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予以报废。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分别对2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1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4)关于票据报销附件材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4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经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局党组于5月20日,研究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三是严把审核关。年初以来,财务工作人员对票据报销,严格审核把关,对报销附件材料不全退回不予报销。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5)关于超限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4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经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局党组于5月20日,研究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三是严控现金支出。年初以来,财务工作人员严控现金支出,绝大部分票据采用转账支付,严禁1000元以上票据现金支付。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6)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经制度学习。4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经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局党组于5月20日,研究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三是严禁白条入账。年初以来,财务工作人员严把票据报销,对白条不予入账。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7)关于执行工会政策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工会政策学习。4月8日,组织了工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沙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通过学习,工会管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工会相关政策。二是补收会员费。认真执行工会政策,严格按工资比例计提工会会员费,4月25日,补收了2015年至2017年工会费6710.1元。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8)关于违规报销现象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4月15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沙财行〔2015〕3号)文件规定,并将《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沙财行〔2015〕3号)转发各基层司法所学习。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财经纪律意识。二是严把审核关。年初以来,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干部职工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附件不齐全、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及时给予纠正指出,杜绝了此类问题再次的发生。三是整改清退。4月25日,清退多报支差旅费17笔6767.8元。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29)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制度。5月份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局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清查盘点。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每年对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如实反映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财务人员根据资产清查及时发现资产的损益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在财务账目中进行调整。年初以来,财务人员对清查盘点漏登5笔11000元固定资产重新补登入帐。
   (3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学习相关规定。4月22日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了《沙县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通过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规定,规范今后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制定采购制度。5月份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沙县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和大宗物品采购,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我局物品采购行为。今年来,已通过网上超市购置了打印机1台、碎纸机1台,A4纸30箱。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31)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年初以来,先后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次;3月11日,党总支组织支委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反腐意识及表率意识,自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忠实践行者,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二是强化主体,落实责任。年初以来,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点工作,3月6日,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县纪工委书记李贤星列席指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峰云同志传达了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党风廉政会上,每位局党组成员宣读《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32)关于廉政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年初以来,已开展廉政教育4次,受教育52人次,其中3月6日,组织干部参加了涉黑恶案件旁听庭审1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反腐意识。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年初以来,局长彭伟同志先后与3名班子成员、1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各班子成员与6名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做到全覆盖。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
    14.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33)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思想教育。5月 30日,局党组将新制定的《沙县司法局制度汇编》转发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提高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对违反制度人员进行处理。局党组对1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制度。5月 16日,通知邮箱将《转发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沙纪[2014]22号)发送公共邮箱,微信通知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重申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二是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局党组对2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35)关于监督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干部监督管理机制。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研究通过了《沙县司法局重要工作项目化管理督查通报制度》、《沙县司法局考勤制度》、《沙县司法局学习制度》等制度,从工作推进、日常考勤、学习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加强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已安排2次扫黑除恶督导,发现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无尚未完成整改事项。
   (二)抓好后续工作整改和长效机制
    下阶段,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开展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和“一学三比”活动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1.筑牢“四个意识”,强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抓好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党组班子党建“一岗双责”责任,严格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把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认真对照县委第九轮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强化局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3.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抓小抓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逐步形成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抓好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症结,举一反三,梳理总结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整理成《沙县司法局制度汇编》,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899;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司法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5500;电子邮箱:fjsxsfj@163.com.


                                                   中共沙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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