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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9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沙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3月25日,县委巡察二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8项共42个问题,提出了11条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自接受县委巡察以来,局党组始终主动配合、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实效。
    ㈠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㈡态度坚决,行动迅速。3月25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4月1日,召开民政局巡察整改动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时间、内容、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
    ㈢强化督查,落实整改。为了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股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㈠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1)关于党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班子学习,增强“四个意识”。2018年12月25日,邀请县纪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为全局干部职工宣讲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月11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过学习,增强了班子成员政治敏感性,树牢“四个意识”。二是完善议事制度,规范议事规则。4月26日,党组研究完善了《沙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议事内容与要求。对干部职工的评先评优和提升推荐使用,加强议事前的审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建工作会议精神。2月20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28讲新时代把党建建设成为更加坚强有力》,4月9日邀请宣传部老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17讲社会主义法制的专题讲座;4月16日,党组会上传达了县委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了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组织领导。4月9日,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三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4月30日,局党组转发《2019年县政府直属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与机关支部、殡葬支部、退休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四是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2019年3月22日,选派6名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县党工委举办的党建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党务工作水平。
   (3)关于责任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4月11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二是规范党组议事流程。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今年以来,共召开了5次党组扩大会,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规范研究议事过程。
   (4)关于组织纪律意识不强的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18年12月18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二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漏报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11月,对责任人进行书面诫勉,并及时补报漏报的个人重大事项。
    2.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5)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4月11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健全制度。4月26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沙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内容与要求,确保议事决策有章可循。三是规范议事决策过程。今年以来,共召开了5次党组扩大会,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研究议事过程,确保了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程序性、规范性。
   (6)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年初,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所分管部门与职责,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4月17日,党组与4个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主体责任。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局党组制定了《沙县民政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沙县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沙县民政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5月10日,开展了 “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讨论,每位干部各撰写了心得体会1篇。通过学习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精气神。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殡葬管理所财务长期管理混乱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6日,约谈了县殡管所主任及支部负责人。
    3.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7)关于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4月11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实施意见。二是加强思想教育。4月份以来,加强对殡葬管理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每月安排2次以上集中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意识。
   (8)关于落实“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项目攻坚竞赛年活动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传达贯彻县委部署的重要会议精神。3月1日,党组书记、局长在班子会上及时传达了我县召开的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暨“干好每一天”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二是制定工作方案。3月1日,按照县委“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 项目攻坚竞赛年活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了《沙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干好每一天、织牢民生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沙民〔2019〕9号),明确项目建设时间与要求。三是抓好项目推进工作。今年以来,扎实抓好沙县金莲花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目前,沙县金莲花公益性公墓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沙县殡仪馆提升改造工程预计在7月全面竣工。
    ㈡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9)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学习方案。4月29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时间、内容、方法与步骤,确定了每周不少于1个学时的集中学习,全年开展“两个主题”学习讨论,每位干部要求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二是深化学习教育活动。为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理论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确保学习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8次,全体工部职工集中学习了 6次,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福建代表团参加审议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思想政治课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内容的学习。5月10日,开展了 “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讨论,每位干部各撰写了心得体会1篇。三是多形式开展学习。今年以来,民政局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党员“e”家和“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单位共有28名党员干部,参与平台学习28人,参学率100%,通过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精气神。
    5.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10)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3月19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年初,调整班子分工,明确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9年的班子成员述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是研究部署,规范学习。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先后2次召开班子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事宜,做到了“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4月9日,制定下发了《沙县民政局党组2019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和要求。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已开展学习8次,重点安排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讲之第19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内容的学习。
    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年初,机关支部、殡葬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深入指导督查,严格落实制度。明确挂钩机关支部、殡葬支部领导,负责指导督查支部抓好党建工作。通过指导督查,规范机关支部、殡葬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2)关于未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5月份,机关支部、殡葬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党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计划,明确要求。4月份,机关支部、殡葬支部制定了2019年“党员活动日”工作计划,明确了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三是开展活动,落实制度。今年以来,机关支部、殡葬支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至今,已开展了5次活动。
   (1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3月22日,组织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6人,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干部余宇同志解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过培训,党务工作者进一步熟悉掌握发展党员规范程序和要求。
    7.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4)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19年4月11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为了确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避免出现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根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会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等前期工作。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陈鸿、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科员余宇应应邀参加了会议,会上班子和班子成员都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
   (15)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会前做好充分准备。机关支部、殡葬支部按照开好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事先会前开展了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为下一步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好组织生活会。局机关、殡葬管理所等两个支部,先后在5月份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职工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原因,会后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8.缴纳党费不够自觉
   (16)关于党员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未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党章。4月份,机关支部、殡葬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对按月缴纳党费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收缴党费,机关支部、殡葬支部确定收缴时间、确定专人收缴党费,今年以来,做到党费按月足额收缴,并及时将党费上交给县委直属单位机关党委。三是规范填写党费证。为了规范填写党费证,对收缴党费工作人员进行了规范填写党费证指导培训,通过指导培训,规范了党费证填写。
    ㈣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
   (17)关于局班子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偏松软,考勤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勤管理制度。4月26日,局党组重新修订了《沙县民政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考勤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日常考勤管理。今年以来,办公室加强对干部考勤管理,每月考勤结果在下个月初统计、并在公开栏上通报出勤情况。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针对干部执行考勤制度不严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0.违规发放津补贴
   (18)关于2013年7月以来,民政局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巧立各种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学习。4月9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44号),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思想认识。二是清退整改。2019年5月25日前,共清退了违规发放津补贴28.5666万元。其中,巡察组反馈的违规发放津补贴27.6666万元,自查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9000元。三是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社区办、福利院负责人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19)关于“三单”不全的问题;(20)关于超人数陪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4月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规范公务接待思想认识。二是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今年以来,办公室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对无公函,坚决不予接待。财务人员严把报支手续的审核关,对报支公务接待“三单”不全、会议餐费“五单不全”的票据,一律退回整改。三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今年以来,办公室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按规定安排陪餐人数,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针对“三单”不全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2.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21)关于用车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22)关于公车维修不规范的问题;(23)关于未使用“IC”卡加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4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三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公车使用相关规定,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完善制度。4月26日,完善了《沙县民政局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三是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局机关全部通过公务约租车APP规范派车,杜绝公车私用。四是严把公车维修关。为了规范公车维修,沙县殡葬管理所于1月1日同沙县通达汽车修理厂签订了车辆定点维修协议,公车维修实行定点维修。五是规范公车加油。我局局机关有公车1辆,殡葬管理所有殡葬专业用车4辆,为了规范公车加油,今年以来,公车已全部统一使用“IC”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严禁现金加油。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以上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4)关于私票公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4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三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公车使用相关规定,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清退整改。4月18日,清退违规报销汽油费10283元。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针对“私票公报”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3.违规购买香烟
   (25)关于殡葬管理所于2014年3月30日违规购买香烟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19年4月12日,殡葬管理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各个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意识。二是清退整改,4月22日,清退违规报销香烟款1413元;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违规购买香烟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6)关于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继续推进。一是加强制度学习。4月11日,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清收工作力度,4月28日,局党组成立了清收账款工作小组,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安排2名工作人员,组成清收组负责该项工作,加强了清收账款的工作力度。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27)关于现金收入未及时存入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4月11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现金管理。4月份以来,一方面,殡葬管理所收取的现金每日及时存进单位指定账户。另一方面,积极与银行协调,力争在7月份前,开通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支付等收款方式,方便群众缴费。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现金收入未及时存入账户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8)关于多报支差旅费、学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相关规定学习。4月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熟悉报销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严把报销审核关。今年以来,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报销差旅费相关规定,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对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认真审核,发现问题,退回整改,已杜绝了多报支差旅费的问题。三是清退整改。4月份,已清退多报支的差旅费13943元。四是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针对多报支差旅费、学费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9)关于采购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采购物品的管理。已对全局物品、救灾物资全面盘库,建立健全了进出物品管理台账,对已报废物资及时按规定办理资产核销、报废手续。严格执行采购物品管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与问责。二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采购物品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救灾救济和福利慈善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殡管所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
    ㈤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0)关于管党治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责任意识教育,提高班子思想意识。今年以来,先后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次;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各1次。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反腐意识及表率意识,自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忠实践行者。二是制定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4月份,局党组制定下发了《沙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1)关于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首要工作任务来抓,今年以来,局党组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局党组制定下发了《沙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4月17日,召开了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会上与机关支部、殡葬支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压力层层传导。
   (32)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局党组选取民政工作的负面案例和我县纪委案例通报,开展了廉政教育,已开展警示教育2次,受教育31人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深刻警醒大家,筑牢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堤坝。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局长先后与6名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7名所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廉政谈话做到全覆盖。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廉政意识。
    16.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33)关于对干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今年以来,殡葬管理所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受教育28人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深刻警醒大家,树牢了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年初,党组与2个下属单位签订了廉政承诺书,落实好监管责任。建立内部监管检查机制,定期对重要股室、重要环节、重要人员开展监管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违纪违规人员坚决予以处理。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今年以来,分管领导与下属干部职工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共谈话了12人,掌握好干部思想动态。
   (34)关于抓“两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4月26日,局党组下发了《沙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沙民〔2019〕22号)文件,全局干部职工针对岗位职责存在的风险,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共参加廉政风险排查干部职工27人,梳理排查风险点121条,提出防控措施125条。二是强化巡查监管。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局党组在5月份,分别对殡葬管理所、社会福利院等下属单位开展了1次“遵规守纪”巡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2条,现已完成整改2条。
   (35)关于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为了规范干部工作行为,今年以来,共健全完善了《沙县民政局服务群众“零距离”制度》、《沙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沙县民政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沙县民政局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接受群众监督。4月份,殡葬管理所火化车间入口处,领骨灰盒窗口等明显处制作张贴公布“严禁收受红包、香烟等礼品,社会举报电话”。在对外业务收费窗口上,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承诺书及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㈥其他领域方面
    17.政府采购不规范
   (36)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37)关于采购招标方式违规的问题;(38)关于违规招投标的问题;(39)关于随意更改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的问题;(40)关于超工程量施工的问题;(41)关于未留质保金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4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三明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沙政办〔2011〕47号)等相关规定的学习,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熟悉采购招标相关规定,为今后规范采购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政府采购单位内控管理制度。4月26日,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了《沙县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单位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确保采购需求制订与内部审批、采购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责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制约、规范单位采购行为,防止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协调解决。2018年10月,针对风冷式尾气系统存在的问题已经要求厂家作出书面说明,并派了技术人员现场维护指导,通过技术员维护,设备现已正常运行。四是重新签订采购合同。对殡葬管理所套墓、大理石采购合同进行重新梳理,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重新签定采购合同,已于2018年9月完成。五是规范采购。2月份以来,我局共采购了2批,其中沙县殡葬管理所殡葬专项作业车采购项目金额126800元,沙县救助管理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金额150000元,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六是加强工程施工监管。今年以来,我局严把工程质量关,修订完善《沙县民政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加强对各项建设内容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七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以上问题,局党组于5月23日,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18.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42)关于2017年9月审计局审计民政局2015年至2016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民政局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发放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学习。4月17日,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干部职工学习了《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7﹞34号),通过学习,进一步熟悉掌握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与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二是严格管理专项资金。低保专项资金、救助专项资金、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收回多发放资金。4月17日,收回多发放低保金880元。四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工委于2018年2月26日,已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警告处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关于应收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由于应收款挂账时间长,有的已成为呆账,清理难度大。我局下一步会加大清理力度,力争在今年12月底前,取得成效。
下阶段,我局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039;通信地址:福建省沙县府北路1号;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mzj5822039@163.com


                                                    中共沙县民政局党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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