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中共沙县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二)

发布时间:2020-09-02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上转第一部分:中共沙县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7.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2)反馈问题: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526日,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将文件转发到各学校,通过学校班子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规范公务接待,严把程序。二是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由局办公室细化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接待程序和审批要求,严防出现类似情况。

  (23)反馈问题:公务接待违规使用香烟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翠绿小学经办人已退款50元有关违规费用;529日,局会计核算心组织召开各学校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班,提高会计业务水平;521日,由整改办下发自查通知,截止目前,已对沙县一中等57所学校开展违规公务接待专项自查,共清退违规公务接待费用8263.2元;58日对翠绿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24)反馈问题: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526日,局班子会上学习《沙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修学校、沙县五中、沙县电大等三所学校通过学校班子会学习,规范公务车管理。二是完善制度。根据局机关和配备公车的单位实际,制定公车使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存放、加油卡加油报销和派车单出车等制度。三是规范用车。局机关日常公务和应急事项处理用车,统一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禁止公车私用。四是组织处理。对当时局专职驾驶员违规使用加油卡问题给予诫勉,并退回2270.24元费用;对局办公室主任存在加油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局工勤人员(教育局办公室兼职驾驶员)无法说明出车和加油事由给予批评教育,并退回224.7元费用。

  (25)反馈问题:部分中小学校长办公面积超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沙县一中、金沙高中、金沙二小等三所学校按要求已整改到位。526日,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由整改办下文,各学校通过班子会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529日,局办公室下发《全县中小学校(园)长办公室使用情况自查表》,对全县54所中小学校(园)长办公室使用情况开展自查,19所学校已于529日前完成整改。并要求今后新建、修建学校要作好规划安排,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58日,对沙县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沙县金沙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沙县金沙二小党支部书记、校长进行提醒谈话。

  8. 超范围发放考务补贴。

  (26)反馈问题:在新聘教师、中考、提前批招生、学科竞赛考试等各类考试评审的劳务费发放时制度执行不严,发放对象界定不严格,没有从严控制考务工作人数,存在雨露均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修学校已退款超范围发放考务补贴11700元;县教育局已清退违规给招聘新教师和中考领导小组成员发放2015年至2019年各类考务补贴47800元。制定《关于研究考试考务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问题的会议纪要》,从考试考务经费支出项目、标准、时间、人员范围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在组织考试、考务和评审等劳务费发放的管理。519日,对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9. 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27)反馈问题:违规多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进修学校、沙县一中等7个学校已清退巡察发现多报销差旅费22425元。521日,整改办下发自查通知,要求57所学校开展自查,共发现沙县教师进修学校、沙县第一幼儿园等学校72人次违规多报销差旅费,累计自查清退25442元;局机关12人次清退多报差旅费1400元。同时,将现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沙财行〔2019号)等财务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审核的管理,从严审核财务报销材料,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同时,针对金沙小学18名教师违规借道旅游问题,2020429日,18名教师每人已向金沙小学退出违规报销费用4143元,合计74574元,该费用已被县纪委收缴,并对时任六年段段长、现任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对6名党员教师给予诫勉;对10名非党员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对现任县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现任金沙小学校长进行谈话提醒。另有一名非党员教师已经退休,不再对其作出处理。

  (28)反馈问题: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财务人员对反馈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符合会计科目列支的支出项目按规定进行调账处理。

  (29)反馈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不符合会计科目列支的支出项目按规定进行调账处理。529日下午,组织学校会计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将现行财务制度共13个方面汇编成册计166页下发到校学习,提高财务业务能力,规范支付管理。58日,对金沙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总务主任、报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0. 固定资产采购与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30)反馈问题: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15日,整改办下发通知,各学校通过班子会学习《关于加强学校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的通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同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829)文件,重新修订《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按文件中关于学校固定资产采购目录分项即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的限额标准,确定学校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方式,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采购过程管理。

  11. 工程领域监管不严。

  (31)反馈问题: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整改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沙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标及变更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沙政办〔2018122号)、《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沙教〔201972号)、《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的函》等文件,制定《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的函》,加强日常项目建设审批报备与监督管理。同时,对沙县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进行谈话提醒。

  (32)反馈问题:零星改造工程项目合同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根据《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投标及变更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沙政〔2018122号),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严格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二是强化学习。下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投标及变更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沙政〔2018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至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求各学校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以致用。三是严格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合同风险的管理力度,经常对照合同进行梳理,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明确项目单位为项目责任主体,项目学校校长为项目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好项目各环节程序。同时,对沙县实验小学总务处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12.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33)反馈问题:工会会员会费未收或少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20日,整改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工会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截止目前,沙县五中、大洛小学、第二幼儿园等11所工会会员会费未收或少收的收回56343.77元,沙县六中、进修学校、沙县一中等5所学校工会经费超范围开支费用共计6568.40元,均已在620日前收回并存入各学校工会账户。

  (34)反馈问题:发放节日慰问品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如公开采购、询价采购等,防止违规采购问题再次发生。

  (35)反馈问题:支出手续不完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反馈问题,财务人员找到问题单据,在弄清事实真相基础上,于610完成整改。520日,整改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工会开展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提高工会财务人员“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核制度。

  (36)反馈问题:违反“一支笔”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落实县教师进修学校工会问题的整改。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通知》,严格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

  13. 学校食堂管理不严。

  (37)反馈问题:食堂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组织机构。39所学校成立膳食监督委员会,落实专人验收、监督食材质量、数量,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价格比对询价。二是规范食材采购。制定主要食材(食用油、肉、大米、面粉)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严格执行《沙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是规范账目管理。教师与学生食材分开购买,独立烹饪,独立记账。教师伙食账目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收取伙食费并及时公开公示。四是落实组织处理。沙县三幼食堂食材采购问题已作出说明,对所采购的商品在活动期间优惠金额合计396元已由商家退给第三幼儿园。同时,722日对沙县三幼总务处负责人兼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

  (38)反馈问题:食堂委托管理到期采购未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5 8 日,由局体卫艺股组织召开由沙县一中、金沙中学、沙县五中有关人员参加的学习培训会,学习学校食堂管理规定。制定《沙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沙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健全学校食堂有关财务管理、采购、招标等制度。同时,对沙县一中总务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39)反馈问题:承包费及水电费未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沙县一中2015830日至2018720日水费21100元,于2020424日缴学校账户;2015830日至2017116日电费150300元,于2017117日缴学校账户;2017117日至2018720日电费55620元,于2020424日缴学校账户;20172018年度承包费100000元,于2019129日缴学校账户,97200元承包费于202048日缴学校账户。沙县五中分别于20173月、20193月、202041日,收回2016-20172017-20182018-2019等三个年度每年度承包费29650元,均已上交学校帐户。沙县教育局制定《沙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健全学校食堂有关财务管理、采购、招标等制度。同时,对时任沙县五中党支部书记、校长进行谈话提醒,分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进行谈话提醒。

  

  下转第三部分:中共沙县教育系统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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