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沙县:建立对基层纪委的“两谈话、两巡查、两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6-02-01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来,沙县纪委通过建立“两谈话、两巡查、两报告”制度,加强对基层纪委的日常监督管理。即,县纪委常委每年两次与挂包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话两次;县纪委每年两次对县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开展巡查;县直单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两次向县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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