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沙县:完成议事协调机构再次清理

发布时间:2016-02-01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日前,福建省沙县纪委监察局对委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三次调整,明确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9个,取消或调整6个。
  在上一轮清理保留的15个议事协调机构中,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分别是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县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委保密委员会;不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1个(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取消1个(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退出4个,分别是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沙县纪委监察局同时明确,今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原则上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