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关于孟建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6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沙常〔2016〕7号
关于孟建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沙县人民政府:
沙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孟建河为沙县监察局局长;
茅克华为沙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
李华素的沙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孟建河的沙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