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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县委关于孟建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沙县县委

关于孟建河同志任职的通知

沙委干〔2016〕68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省、市属驻沙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接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明委组干〔2016〕39号通知,经研究决定:

    孟建河同志任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沙县县委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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