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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县委关于孟建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沙县县委
关于孟建河同志任职的通知
沙委干〔2016〕68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省、市属驻沙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接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明委组干〔2016〕39号通知,经研究决定:
孟建河同志任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沙县县委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