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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者干净 担当者担当--三明市出台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

发布时间:2016-05-30 文章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

日前,三明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旨在容为公之失、探索性失误,不赦为私之罪,谨防容错过度,构建全面深化改革良好的政治生态。

紧扣“三个区分”主题,该《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以纪律保障形式破解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遇到的政策风险、经济风险、舆论风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激励保护,着力做到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的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如何为担当者担当,该《办法》坚持尊重实干、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依法依规、宽容失误,突出没有违法违纪、没有谋取私利、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容错前提,明确了重点任务决策部署、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先行先试、不可抗力、主动揽责涉险、服务企业群众等9个方面“免责清单”,开列了明知故犯、阻碍改革、为官不为、以权谋私等5种“负面清单”,划出纪律底线

用纪律思维让改革者干净,该《办法》从纪律角度正确区分“容错”和“纵错”的界限,从看动机、看程序、看政策、看后果等方面综合评价并区分“错”与“纪”的标准,规范初核、调查、审理认定、申诉等工作程序,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同时,注重结果运用,明确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考察中免于“一票否决”,对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予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分,为改革者撑腰鼓劲,为担当者纪律护航。

该市纪委有关负责表示,容错免责不仅是“护身符”更是“发动机”,目的在于改革者干净、担当者担当,即使出现了“公错”,也有党委、纪委为其澄清保护,让真正的改革者轻装上阵,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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