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三明市委巡察组向九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的5家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21-08-02 文章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委

根据三明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至4月,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员会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坚持政治定位与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发现并报告问题,提出了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顺利完成本轮巡察任务,实现了九届市委巡察全覆盖。

市委书记林兴禄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对做好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林兴禄强调,要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继续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实落地。要坚持系统观念,把巡察监督嵌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统筹谋划;强化市县巡察工作一盘棋思想,把贯通融合要求落实到巡察各个环节,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的上下联动、共享共用,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对巡察发现有关行业、领域的普遍性、共性问题,要精准查找病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改革发展。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委办公室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组织学习不够科学有效;发挥调查研究为决策服务作用不够突出,统筹协调新增职能履职不够到位,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效果与基层期望还有差距;联系服务基层不够紧密,“啃硬骨头”的担当作为精神不够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存在差距;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

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督查督办不够严实;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服务保障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还有短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好;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还有偏差;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压牢压实;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不够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服务保障人大监督工作不够有力,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工作有待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党组成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有力。

市委巡察四组巡察市政协机关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上发力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服务政协履职、融入新三明建设还有差距,政治协商水平有待提升,民主监督存在短板,参政议政主动作为不够;机关党组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开拓创新精神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廉政风险防控抓得不够紧。

市委巡察五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员会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执法监督工作还不够到位;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全面领导上存在薄弱环节,统筹协调政法单位不够有力,抓政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对代管社团组织的监管不到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彻底;为民服务的质量有待提高;执行财经制度规定不够严格规范;党组织建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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