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沙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三明市沙县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30 文章来源: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为新时代新沙县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沙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三明市沙县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7月28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沙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沙县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的五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五年,是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心民心不断凝聚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政治生态向上向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围绕中心强化担当,聚焦主业挺纪在前,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五年来,我们坚持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县纪委常委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召开160余次县纪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风廉政思想,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思践悟、真信笃行,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治素养。协助县委先后制定《中共沙县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落实每年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下发问题清单150余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加强县、乡两级党委政治生态分析,精准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8人。


  五年来,我们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政令畅通。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中心工作、放在发展大局中考量,紧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打赢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做实“四篇文章”、“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等工作,统筹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在重大项目一线跟进监督等,追责问责在重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48名,用铁的纪律为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纪委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查处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工作不力典型问题10件13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企业帮扶政策,助力复工复产。把监督推动“六稳”“六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各部门制定帮扶、支持中小微企业、小吃转型升级等各项政策64项,解决企业难点堵点问题289个;紧盯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五年来,我们坚持荡涤风纪,厚聚党心民心。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深化“1+X”监督、重点明察和“点穴式”暗访,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起138人,党纪政务处分116人。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通过一线监督、挂钩监督和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监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访查全覆盖,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协助解决问题196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件37人。深入推进“惩腐打伞专项攻势”行动,做到“案件清结”“伞网清除”,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打伞破网”实效明显。深入开展“四访”活动,全力到乡村一线化解信访积案,纪检监察业务初信初访件由2015年底的90件下降至2020年的78件,同比下降17.9%。专项整治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行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树立文明乡风。开展控辍保学、住房安全、食品医疗等18个民生领域问题监督整治,严厉惩治内外勾结、违规操作、挪用侵占、冒领套取、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行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1件40人,处分29人,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五年来,我们坚持抓早抓常,履行监督首责。抓实近距离常态化日常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精准监督“关键少数”、重点岗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1235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肃认真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5649人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干部作风日常监管,制定行为规范,明确公职人员行为“五个带头”、政商交往15条举措和净化“三圈”15种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商关系亲清不分、违规参与民间标会问题专项整治、净化党员干部“三圈”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把准“尺子”和“尺度”关系,稳慎处置省、市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750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6.68%、24.51%、2.98%、5.83%,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以宽容失误为改革创新托底,对受处分的485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为干部澄清正名,确保问责不走偏、有温度,体现组织关爱。


  五年来,我们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县监察委员会如期组建、转隶人员深度融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县监委向12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组,探索设立村级监察联络员185名,将监察权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完成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设立9个派驻(出)机构,监督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单位、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县属企业93家。积极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双向线索移送反馈、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协作、反腐败工作例会等对外配合协调制度,以及审理提前介入、审查调查谈话审批、信访举报处置等对内工作机制,提升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突出抓好基层治理监督,深化片区协作,制定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清单,整合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员等基层监督力量,推动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五年来,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完成自办案件229件。


  五年来,我们坚持政治标准,高质开展巡察。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强巡察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建立《中共沙县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中共沙县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18项,编印《沙县县委巡察工作政策汇编》《沙县县委巡察工作操作手册》,使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扎实开展政治巡察,分批次对74个党组织开展了13轮常规巡察,完成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任务,共发现问题1272个,移交问题线索247条,党纪政务处分8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坚持巡察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开展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生态环境领域、村级等各类巡察10轮次,发现问题320个,移交问题线索61件,立案审查21人,党纪政务处分21人,问责相关责任人2名,在督促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化解基层矛盾和改进工作作风上,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抓实巡察整改约谈、日常监督、通报检查、专项整治等举措,约谈8轮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45人,对10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2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五年来,我们坚持强势反腐,一体推进“三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检举控告初次信访举报60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26件,立案582件58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7人,查处了林振金、许贤山、胡嘉梓、黄建英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力配合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黄建平、林昭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查找案件涉及资料200余册、人员120人次,做足思想工作,有力保障了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成功追回1名外逃二十多年的公职人员,圆满完成三明市追逃追赃第一案和我县留置第一案。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未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件事故。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实施乡镇纪委案件“交叉审理”,规范审理流程,提升审理工作质效。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运用案后整改“五个一”工作法,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5份,推进发案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等各类制度机制78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强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组织旁听庭审、实地参观等方式,6万余人次受教育。落实“五个一”常态化宣传机制,提升“一网一号”品牌效应,汇编《沙县古今孝廉人物谱》,巩固拓展“一镇一孝廉”创建成果,建设廉政文化公园,举办“初心·使命”三明市孝廉文化讲堂沙县专场活动,弘扬苏区老区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策划的10余篇系列微视频和40余篇报道在中央、省市纪委等多平台刊载。


  五年来,我们坚持严管严治,锤炼政治铁军。县纪委常委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纪委监委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走在前、作表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建机关党总支,深入开展“书香”机关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开展基层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年、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提升年活动和派驻机构质效提升工作,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专干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严把进人关,选准、用好干部,对机关、乡镇和派驻干部一体培养、一体管理、一体使用,形成正确导向。2016年换届以来,在县委的关心关爱下,共提拔重用70人,其中提任正科6名、副科21名。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干监室等下发的“八小时以外”干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的执行情况和日常“三圈”的监督,督促干部遵守“六带头、六严禁”,坚决防止“灯下黑”。2016年以来,共谈话提醒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一些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党内监督、党内问责的合力有待加强;“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纠而不绝;基层“微腐败”时有发生,对“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有薄弱环节,个别党员干部高压之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以良好政治生态带动社会生态、人文生态向上向好任重道远。党内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纪检监察机构治理能力还有待提升,监督执纪手段方式需进一步创新。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过去五年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的复杂形势,面对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重大使命,面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繁重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淀了干事创业的实践经验,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总结过去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通过政治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必须始终秉持人民情怀。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要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将造福人民作为最大政绩,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我们就积极抓住和推进什么,着力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始终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来沙考察和撤县设区的新机遇,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思路,统筹谋划、靠前监督,“见人见事见效”,为实现社会高效能治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提供坚强保障。


  ——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纪法为准绳,善于全面、历史、辩证地看问题,对党员干部政治生命负责、对党和国家事业成败负责,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让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确保每起案件、每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必须始终锤炼执纪铁军。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是我们的政治责任,要始终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之以恒抓好内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内执纪不护短,清理门户不手软,才能经得起检验和考验,不辜负信任和重托。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开启现代化新沙县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现代化建设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谱写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沙县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以贯之做到“两个维护”,精准护航区委决策。注重政治引领。以更加全面系统的思维和更加浓厚的特殊感情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沙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举措,结合实际创新工作理念、思路、机制,指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不断深化“见人见事见效”的政治监督思路,坚持监督在一线跟进,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紧紧围绕区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补齐产业升级短板、加强生态保护、管好城市、深化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开展政治监督,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政治责任担当不够等问题,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健全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把握重点、盯住难题、疏通堵点,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一以贯之突出首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区委构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协同发力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体系,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深落细落到位。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把监督重点落在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行使公权力、廉洁自律等情况上,盯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判、任务部署、政策把握,动态分析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做细做深日常监督。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用好信访检举举报平台,把“五抓五服务”作为信访举报工作抓手,常态化开展“四访”活动,加大信访监督力度。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之中,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线索处置和参加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等有效手段,常态开展“政治体检”,及时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执纪审查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协调贯通各类监督。建立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有力释放“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的综合效应。强化对公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推动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和机制,大力推动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压缩公权力运行任性空间。加强外部协作机制建设,完善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有机协作配合机制,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坚持系统观念,健全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落实“两为主(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片区协作制度,健全“室组乡”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全面打通区与乡之间、机关与派驻之间优势互补、贯通联动的通道。


  (三) 一以贯之强力正风肃纪,着力除旧疾治新弊。着力整治作风痼疾。继续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和问题多发领域,既严肃查处面上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又注重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实。继续保持对精文简会的刚性约束,加大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问责和通报力度,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疲劳厌战。着力维护民利民生。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巩固拓展移风易俗等成果,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做好过渡期专项监督,促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点题整治”,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着力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优良作风,持续开展工作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队伍等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正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从严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微腐败”。


  (四)一以贯之用好巡察利剑,推动有形有效覆盖 。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方向,着眼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在总结上一届巡察工作的有益经验上,制定和落实好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更好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创新巡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巡察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力量配备、发现问题、成果运用等方面贯通协作,增强监督效能。积极推进常规巡察,巩固提升机动式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回头看”,不断创新符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形式,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巡察质效。完善整改监督机制。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约谈机制,夯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纪检、组织部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标本兼治,系统梳理巡察发现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五)一以贯之高压惩贪治腐,实现“三不”综合功效。保持高压态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聚焦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的领域和环节,坚决发现查处新阶段、新征程过程中出现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等“三个交织”问题,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把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巩固好、发展好。铸就“铁案工程”。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准确把握案件本质和特点,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坚持执纪审查、监察调查与把握政策策略的统一,确保办案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严格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强化对执纪执法全流程监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备案审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和改进申诉复查工作,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注重防治结合。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以黄建平、林昭闹、林振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戒,加大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讲好沙县区全面从严治党故事,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史爱党爱国。整合廉洁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


  (六)一以贯之发扬斗争精神,铸就纪检监察铁军。做到政治素质过硬。不断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带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突出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安排,不断探索建立将政治教育融入日常、贯彻始终的工作机制。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公道正派,拓宽进人渠道,严把入口关,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纪委机关和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双向轮岗交流,大力推荐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历练,加快构建一体培养的干部培养使用体系。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履职能力。从严从实管理监督。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加支持特约监察员履职行权。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违规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泄露工作秘密、搞特权耍威风等问题,“零容忍”清除“害群之马”。


  同志们,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勇于开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沙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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