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科协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06 文章来源:沙县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3日,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二组对区科协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区科协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要求领导小组成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自觉,责任上落细落实,切实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整改。直面反馈问题,照单全收、照单全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沙科协党〔2022〕2号),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问题,细化成24个具体问题和31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扎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新时代科协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政治意识,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2022年1-3月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先后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提升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和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对应学未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补课。

  (2)“四个服务”工作抓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省、市科协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以全国科技者日、全国科普日宣传系列活动为载体,以科技与科普志愿服务平台为依托,大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计划,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科学普及和发展。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寻找特色工作亮点,为制定《沙县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收集信息资料,形成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开展学习教育有欠缺。

  (3)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沙科协党〔2022〕7号)《“三会一课”制度》(沙科协党〔2022〕8号),用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由分管组织、宣传的党组成员负责抓落实。同时要求党组成员对党史主题教育4本必读书目进行再学习,补交心得体会,补充开展研究交流,切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4)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修订完善《关于重申完善学习例会制度的意见》(沙科协党〔2022〕6号),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以研讨交流、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3.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5)领导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在1月份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县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委宣组〔2021〕2号),进一步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要求党组成员务必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对照分析。2021年所有党组成员都能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写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责述廉报告中。针对2018年以来提交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不规范问题,在认真学习上述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并向区委提交了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2月16日,科协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全面提升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体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要求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成员在6月底前根据科协实际提出问题作专题研究,解决推进。

  (6)理论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沙科协党〔2022〕5号),认真研究制定2022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的要求。二是抓紧抓实中心组学习,按照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意见》的通知(沙委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沙县视察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领会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能力。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后,科协党组及时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组成员撰写了学习体会文章,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和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增强了四个意识。三是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3月15日,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作了体会发言。做到有学习传达,有交流研讨。

  (7)未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于2月9日召开党组成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克服人员少的实际困难,明确1名党组成员为网络阅评员,有效推动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8)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月10日,科协党组召开了2021年述责述廉专题会议,党组成员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就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执行廉洁情况以及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今后努力方向等方面作了对照分析。二是根据区委主体责任清单,对照结合科协实际,研究制定《科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对照每年度必须至少召开2次以上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3月15日,科协党组结合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之机,研究部署了本年度科协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9)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学习传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委)工作协调机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转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严格落实好“三重一大”双报制度。

  5.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不够扎实。

  (10)开展日常监督频度、力度不够,监督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对未督促完成整改到位的事项约谈责任领导,重申政治纪律规矩,确保巡察整改的严肃性。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制定《2022年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监督联系单位每年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三是建章立制,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出台《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委)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双向沟通协调反馈,提升监督质效。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11)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如重要事项的决策和大额资金的支出等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

  (12)研究过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重要事项研究必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完善议事方式,对于研究事项,参会的党组成员均应结合个人观点充分发表意见,充分酝酿,民主集中,形成决议。再作决定。三是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做到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13)会议记录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2月9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起,会议原则以党组会议的形式召开。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力争完整记录会议全过程,将各党组成员发言表态规范记录到会议记录中。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

  (14)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领导的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相关廉洁制度规定,制定《科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沙科协党〔2022〕9号),责令相关责任人清退2018年违规接待退休干部待餐费600元并存入科协账户。三是按照实事求是原则,查找补齐2018年6月接待全县“企业人才政策”培训人员用餐凭证。

  (15)超人数陪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该问题已在2018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工作中,相关责任人已清退超标部分160元并存入科协账户。

  (16)餐费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审核流程,从严把关审核财务支出附件凭证,确保附件、手续齐全。二是据实查找餐费报销附件和会议费公示单、预算单、结算单,补齐报销手续。三是实施教育惩诫,对分管办公室领导和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大家引以为鉴,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17)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实事求是对上述2笔干部公务出差审批手续予以补签。二是责成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沙财行〔2016〕1号)有关规定,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鉴,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8.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8)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已形成专题报告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调解决行政经费不足问题。

  (19)账务管理较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举一反三,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自查自纠,清理完善凭证不完善的票据,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二是依据事实,补盖了2017年12月列支现金采购茶叶费200元的发票印章,补齐了2018年3月列支沙县虾网科普网络宣传费3000元的《合作协议》。

  (20)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补充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健全资产交接手续,对前期所购置的办公用品,进行全面清点,全面录入单位固定资产账册。二是严格落实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权限管理。三是建立固定资产领用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人,对未备注和签领的及时补全签领使用手续,登记领用台账。

  (21)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相关规定开展工会相关工作。二是实事求是补齐2018年度、2019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发放签领手续。三是积极向财政部门对接,申请补助行政经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2)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程序要求,会前充分酝酿,谈心谈话,并根据自身思想政治学习工作实际结合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0年以来科协党组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前均有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23)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2年3月7 日,科协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明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沙委组通〔2022〕1号)文件精神,会前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交流研讨,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支委成员认真撰写了个人问题清单。会上,支部书记通报了党支部在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方面,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方面,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和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存在问题,分析了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了整改方向,接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做到了准备充分,严肃认真,质量明显提高。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0.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问题整改不到位。

  (24)上一轮巡察中,指出“科协党组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仍然突出,未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治生活,严格党内政治民主制度,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按照支部分工,明确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材料保存规范。三是突出政治功能,按照《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的通知》精神,坚持每月15日开展党日活动。2022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未完成原因:已形成专题报告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调解决行政经费不足问题。

  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时限:待研究批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8-5843655

  通信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鼎城机关办公楼5楼2号

  电子邮箱:sxkx@163.com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科协党组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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