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沙县检察院开展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6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沙县检察院为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和《三明市移风易俗“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以及沙县县委《关于开展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精神,把开展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来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领导重视,成立专门机构。成立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黄金丹担任,副组长由黄波、卓卫国、洪华高、陈营、梁民权、陈文泉、饶炳基、邓其峰担任,各科室长为成员。
  党组研究,作出专题部署。由检察长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切实加强管理落实。
  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以宣传引导、履行承诺、监督检查等为手段,大力整治婚丧喜庆事宜中的大操大办,积极倡导和培育 “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尚。
  明确责任,签订承诺。通过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微信等形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严禁大操大办的目的和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破除婚丧喜庆事宜中低俗陋习。针对整治重点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不大操大办承诺书。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线索,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将不定期进行通报。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