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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0-30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1128日至1228日,县委第六轮巡察组在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2018515日上午,县委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3个方面13项共31个问题并提出了12条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5月15日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成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整改方向和思路,并于520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521日,我局召开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动员会,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对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内容、整改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作了详细安排,直接将责任落实到股室、直属单位、个人。

局党组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了《中共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沙人社党组〔2018〕4号),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了《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事项一览表》,围绕3个方面13项共31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和直属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3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⑴抓思想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党组今年来制定了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度,同时对学习记录进行了规范,杜绝出现“记录不规范,仅简单记录学习标题,未记录讨论、交流和点评情况”的问题。

⑵个别党支部未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会议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对于个别党支部未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会议精神问题,我局机关党委今年来高度重视对各党支部的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通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确保精神传达到位。尤其加强了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支部和退休支部的管理,针对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支部大学生党员较多问题,我局采用微信群方式联系各大学生党员参与党内学习,传达党组织精神。针对退休支部采用每月一次集中开会学习的方式加强退休党员的管理,提高党员大会党员参与率,确保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传达到位。

⑶个别党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共78名,其中大学生党员69名,均为2015年至2016年期间毕业且档案寄存在我局的应往届毕业生。我局大学生党员数量多且流动性强,联系电话也常变更,导致部分党员处于失管状态,管理不易。今年来我局加大对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力度,通过发函至公安局请求协助查询失联大学生党员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建立大学生党员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对大学生党员进行微管理,在群里通知党员参与“党员e家”学习和党组织生活,效果显著。我局社会保险党支部一名离职党员于2010年在我局办理离职手续,长期居住厦门,平时支部活动主要是通过电话联系。20176月,其本人向支部提出退党申请,递交了退党申请书,经过党支部成员多次耐心沟通,最终放弃了退党申请。20186月,其补齐了20161-12月、20177-20186月的党费。同时我局机关党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至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支部,便于管理。今后我局党组织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纪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⑷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20181月完善了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明确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等具体处理措施:凡一个月内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给予批评教育;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给予诫勉教育;缺勤旷工1次的给予诫勉教育;超过2次的给予效能告诫。对全局干部职工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现已按最新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充分发挥考勤监督作用,已将科级非领导干部列入考勤,设置签到簿。沙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对签到表未设置签到时间的问题已进行整改,按要求在签到表上增加了签到时间栏。我局一名参公干部于118日向局班子提交辞职报告,1122日辞职,通过查询考勤记录,其1122日前除116日、7日请假外,其余时间均有按时考勤。我局严格按照《沙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问责暂行办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效能督查,明确奖惩,根据情节轻重,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干部给予诫勉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整改、通报批评和效能告诫等处理,以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工作作风转变。局机关办公室一名干部所用电脑存有上班期间上网购物历史记录情况系局务会确定购买电脑等办公用品时,上网参考价格使用。针对监察大队一名干部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购物情况,我局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其本人也表态坚决改正。另外规定今后无论公和私均不得上班期间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旦发现均予以效能问责。

2.关于基层党的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⑸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后我局机关党委立刻部署,制定了《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同时对各党支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形成整改台账,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反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情况得到改善。

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我局机关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于201825日下发了《中共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沙人社委〔20185号)。局党组于26日上午召开了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局机关支部、社保支部、人才中心支部和退休支部分别于39日下午、222日上午、314日下午、29日上午召开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台账完整。

⑹未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机关党委今年4月份向各支部下发了《中共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规范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沙人社委〔201811号)文件,从切实抓好落实、切实担负责任、规范活动台账、强化督查指导等方面对各支部开展好“党员活动日”作了要求,各支部也根据文件制定了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日”计划安排表,并严格按照考勤登记表、活动备案表、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审批表等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有图有新闻,完善台账资料。

⑺对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督查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今年来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查力度,420日对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下发了督查通知,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台账并向各支部下达整改要求,各支部于61日前均上报了整改情况反馈。6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并督促各支部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上报整改情况反馈。下阶段我局也会继续加大党建督查力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⑻党员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并按时召开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学习成效。今年来我局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做到每月至少一次中心组学习,今年来已组织9次中心组学习;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充分运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继续开展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学习督查,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本,安排党组成员挂点联系支部不定期参与学习活动。

⑼党费收缴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机关党委今年来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各支部按月收缴党员党费,并于每月10日前将党费上交至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每月15日前将党费上交至县直机关党工委。同时做好党费证登记工作,规范填写,做好一账一簿一证。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所欠缺的问题

⑽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今年来我局机关党委强化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切实抓好落实,规范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同时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和局党组议事规则,建立了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工作机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⑾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关于“三转”不到位问题,目前我局纪委书记编制已上收,原纪委书记罗发钟同志已调走,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丽滢分管。2015年来我局根据县里要求扎实开展“两查活动”,要求全局干部切实开展自查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形成台账,建立了巡察常态化机制,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履责能力。下阶段,我局还将建立内控制度确保监督到位。

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4.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⑿用车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严格规范下属单位招工办对公车使用存在未审批情况进行整改,已完善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派车审批,要求使用公车要办理用车审批手续,并由招工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制作专门台账进行管理。

⒀公车维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严格落实公车定点停放和定点维修制度,规范下属单位招工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和派车均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由招工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制作专门台账进行管理。

5.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⒁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于20158月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印发了《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沙人社〔201543号),对公务接待的原则、范围、程序、标准、要求等进行了规范;201712月转发了《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委办发〔201719号),要求各股室及直属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⒂“三单”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针对“三单”不全问题已责令各有关部门进行补全,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加强“三单”审核力度,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相关制度文件,杜绝今后出现此类现象。

⒃超人数陪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针对超人数陪餐问题局机关及有关单位已责令陪餐人员清退超标部分款项,并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全局共计退回超人数陪餐款项4790.5元(局机关4044.7元,人才中心745.8元)。今后我局将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学习,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⒄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针对超标准接待问题局机关及有关单位已责令陪餐人员清退超标部分款项,并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全局共计退回超标准接待款项2970元(局机关2706元,机保中心264元)。今后我局将加强公务接待制度学习,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⒅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针对违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奖金8人每人500元共4000元的问题,我局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要求,依纪依规发放津补贴,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时予以清退,现已将4000元全部收回并上缴至县财政。

7.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⒆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于20158月依据县财政局《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沙财行〔201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印发了《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沙人社〔201542号),对公务出差的范围、审批、报销等进行了规范,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出差审批和报销。针对多报差旅费问题已责令各有关部门进行清退和整改,现已退回多报差旅费5557.5元(其中局机关2121元,社保中心1555元,机保中心1501.5元,人才中心260元,城居保中心60元,社管办60元),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制度学习,财务人员加强审核力度,杜绝今后违规报支差旅费现象。

8.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⒇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目前我局下属单位招工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城居保中心均已完成违规报支费用的清退工作,共收回违规报支的购买土特产费用6272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9.关于违规报支景区门票的问题

(21)违规报支景区门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目前我局机关及城居保中心均已完成违规报支费用的清退工作,共收回795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㈢重点领域监管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10.关于“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2017年,原人事人才中心与原就业中心机构合并时,局机关发现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考务费尚在挂账,于20178月,连同2017年共三年的考务费上缴财政专户。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全系统各单位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3)房产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自2016年下半年起,人社局已将两局合并后的所有房产全部移交至国有资产中心统一规范收租。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的收支存管工作。

(24)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三支一扶”社保专项资金是由省“三支一扶”办按年度总额拨款,各县、市、区按月代扣缴纳“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社保金,因此巡察中发现的2013-2016年结余款项24.17万元实际为2017年度上半年社保金,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问题。

(25)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已于201583日向培训机构收回不符合要求培训的就业专项资金,退回沙县财政局专户共计2.1万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审核审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政纪立案调查,对审核人及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经201874日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26)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20137月以来我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财务人员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及时整改,对无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票据和凭证及时进行补签,附件不齐全的及时进行补全。同时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7)大额现金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已对招工办20131231日用现金支付招工广告宣传费8000元问题进行整改,现已将合作协议补齐并装订入账,

(28)出纳现金报告单及记账凭证无相关人员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我局各相关部门已完成出纳现金报告单及记账凭证的补签,今后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财经纪律及财政部门相关文件,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问题。

12.关于工程领域监管不严的问题

(29)工程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针对工程材料不齐全问题我局认真开展整改,及时补充完善结算书、施工合同、验收单等材料,要求今后有关工程决算、验收等工作均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程序执行。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对项目的申报、决算、验收等相关材料做好台账并存档,各专项项目做到一案一卷一档,完善项目决算,加强项目资金后续监管。

(30)个别零星修缮工程无人审核把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针对个别零星修缮工程无人审核把关的问题我局认真开展整改,对未签字的相关材料进行补签,要求今后有关工程决算、验收等工作均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程序执行。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对项目的申报、决算、验收等相关材料做好台账并存档,各专项项目做到一案一卷一档,完善项目决算,加强项目资金后续监管。

    13.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31)超核定职数和超比例评审职称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在职4744人,专业技术人员4150人,其中高级职称538人,中级职称2070人,初级职称1542人。我县教育部门及卫生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有关规定执行比例标准,没有单位超职数比例聘任。其他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职数配置,在201711月以前有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时职数比例超过核准数。根据《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文件精神,“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总体结构比例可提高到1.844.2”。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职数比例得到大幅度提高,所有岗位设置的职数均在政策核准的范围内。

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人社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058;通信地址:福建省沙县府前中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ldj5822058@126.com

                                                                                中共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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