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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县委第七轮巡察二组对县卫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21日,县委第七轮巡察二组向县卫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卫计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县卫计局党组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的整改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正解决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防腐拒变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压实主体责任。8月21日下午,县委第七轮巡察二组对县卫计局党组巡察情况进行了专题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8月23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反馈的意见逐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认真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28日制定并下发《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沙卫党组﹝2018﹞9号),8月30日上午召开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立行立改,全面正视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到位。9月10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各整改责任人汇报整改进度及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逐项逐条梳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县直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及挂点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指导和把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有序、通力协作的领导机制。三是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沙卫党组﹝2018﹞9号),就落实整改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整改目标、组织保障、整改步骤、整改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责任单位、责任人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梳理,制定《县委巡察组巡察县卫计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㈠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强问题。
(1)反馈问题:在局党组成立之前,普遍存在以局务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建事项,未见党委会专题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健全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及《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等相关会议议事决策范围、参会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局党组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党建专题工作会议,指定专人规范记录,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18年以来局党组共召开专题研究组织生活会、党建年度计划、创建党建品牌等党建工作会议3次。
(2)反馈问题: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2017年局党组涉及党的专题会议仅有3次,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经常出现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让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二是强化督查。坚持业务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对业务及党建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今年共开展季度“支部自查和党委督查”3次,对各党支部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任清单12份,制定整改措施52条并完成整改。三是开展评议。今年1月召开机关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各党支部书记向局机关党委汇报抓党建工作情况并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未纳入班子分工,虽有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但对各支部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二是纳入责任分工。2018年3月下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沙卫﹝2018﹞7号),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意识形态工作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一名党组成员具体负责。三是列入党建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书,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制定下发《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卫党组﹝2018﹞8号),具体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结合每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考核。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4)反馈问题: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记录不详细情况,尤其是对需要表决的事项,班子成员逐个表态不详。如2016年9月19日局务会研究购买医疗DR设备,金额达1880000元,未见其他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和表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律规章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定和要求,在研究“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时充分讨论并依次发言,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强化对会议记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规范各类会议记录。二是规范程序。健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股室、单位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建议方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须经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讨论和表决。
(5)反馈问题:有时存在“三重一大”事项未提交会议研究现象,如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审批医疗诊所9个,未按要求提交局班子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集体决策。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应提交会议研究。今年我局研究各项人事、医疗机构审批变更、大额经费支出共22次,均有提交局党组会或局务会讨论研究并予以表决,同时邀请县纪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二是民主决策。努力发挥民主参谋、科学决策的作用,在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上,大家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从大局出发,发挥好参谋、协助决策作用。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时,各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
3、关于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不深入问题。
(6)反馈问题:经查阅2016年以来党建工作记录,局机关及其下属党支部均未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时,改变过去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的单一形式。今年,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10次、全体干部大会18次、支部大会15次,及时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县组织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等会议精神,随后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讨论交流。
(7)反馈问题:在酝酿推荐三明市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等工作,局机关支部未按要求召开会议进行酝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局机关党支部在酝酿推荐三明市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有召开党员大会充分酝酿推荐,未及时将会议记录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今年,发展党员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员大会,提交全体党员充分讨论并书面表决。
(8)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县委中心工作不够有力,对“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未进行动员部署,没有具体的抓手和载体。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虽在全局干部大会、卫计系统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但没有召开局机关党委会学习传达,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也没有及时逐级传达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今年,局党组先后召开10次会议传达部署县委“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下发了《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卫〔2018〕52号)、《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通知》(沙卫〔2018〕161号)等文件,成立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8个调研组,由党组成员任组长,深入各基层单位调研,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㈡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9)反馈问题: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学习教育抓得不紧,集中学习都是照本宣科,没有实质性内容,存在学习形式化、走过场问题。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做好自学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空泛,没有针对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党员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每周一次集中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学习。今年3月,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到沙县富口镇荷山村接受红色教育。9月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干部、县委党校老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党务知识培训,共有9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三是规范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实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统一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配置学习记录本,并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心得体会。
(10)反馈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2016年局机关、卫生计生监督所等支部专题会议,没有党员讨论发言记录。2017年疾控中心支部未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局党组对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党务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各党支部要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5、关于党内生活制度不规范问题。
(11)反馈问题:原卫计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4年个别同志的整改情况完全一样,未看到会前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2015年没有按要求深刻剖析产生问题原因;2016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未按要求将个人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资产等事项撰写清楚,未看到会前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018年2月,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谈话30人次,收集局党组班子意见建议6条制定整改措施16条;班子成员个人意见建议27条制定整改措施58条,并要求在2月28日前完成整改。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针对巡察期间提出的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让路、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工程领域监管不严等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组成员也都本着实事求是、出于公心、坦诚相见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规范程序。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学习研讨,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逐项报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实报告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并规范记录会议。
6、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严格问题。
(12)反馈问题: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不强,按月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局各党支部基本上按季度收缴,个别支部出现从工资中代扣党员党费等现象。如原县医院党总支在医护人员实行年薪制后未及时按新的标准足额收取党费,经统计,2013至2017年共应补交党费34043元。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局党组下属支部仍然存在按季度收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月缴纳党费。完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格按“一账一簿一证”规范收缴党费。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杜绝出现从工资中代扣现象。加强党员对《党章》等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从2018年1月起局机关党委及下属各党支部党员每月主动向所属党支部及时交纳党费。二是及时足额补缴。原县医院党总支在医护人员实行年薪制后未及时按新的标准足额收取党费34043元,已足额上缴至县委组织部。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3)反馈问题:妇幼保健院、卫生计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支部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次数不够,民主评议党员记录不全。各支部未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开展“党员活动日”较少,无相关台账资料。考勤制度未落实,未见缺席人员履行请假手续。上党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局班子成员较少参加支部开展的学习活动,没有到所挂支部上党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业务水平。今年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联席扩大会议,各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上对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明确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及支部学习考勤等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制度。2018年,各党支部按照年初制定的主题“党员活动日”计划开展活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确因有事的履行请假手续,并将活动日开展情况各项资料归档。严格执行上党课制度,今年9月局党组成员分别到所挂的6个支部上党课。三是强化督查指导。每季度对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计生监督所等6个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及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逐个督查指导,跟踪整改,年底开展回头看。目前6个支部已完成存在问题整改。
8、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14)反馈问题:局机关及卫生计生监督所只设立政(事)务公开栏,未设党务公开栏,妇幼保健院未设公开栏,疾控中心未见党务公开相关信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各党支部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局机关支部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显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党支部和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等6个支部均在办公楼显目位置设置党务公开栏,主动规范公开各项应公开事项。
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关于抓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5)反馈问题:局机关党委2017年未召开专门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述责述廉制度不严肃,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存在抄袭、前后年度雷同、未将个人的婚丧喜庆事宜写入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落实整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018年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点工作,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并下发《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通知》(沙卫党组〔2018〕5号)。与4个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落实述责述廉。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历年述责述廉报告开展自查。在局党组会上强调要求班子成员今后要慎重对待,认真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严禁再次出现雷同和漏报现象。
10、关于抓制度建设不到位问题。
(16)反馈问题: 机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更新不及时。2015年卫计局机构改革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暂行规定》只修改了局名称,对“十七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内容未做修改;对考勤制度中的迟到、早退、旷工等具体处理措施不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10月份,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下发了《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沙卫党组﹝2018﹞17号)、《关于印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沙卫﹝2018﹞223号)两份文件,规范9项工作流程、完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考勤制度》等47项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事项、干部日常考勤管理等进行再完善,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如在干部考勤方面,细化迟到、早退、旷工等处理意见,采取月统计月公示的办法,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
11、关于抓学习教育不到位问题。
(17)反馈问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宣传工作少,形式单一。一般性的廉政谈话较多,针对问题的提醒谈话比重低,大部分谈话多为效能方面提醒。2017年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未做到全覆盖,个别班子成员年度谈话记录雷同,存在应付了事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并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8月30日组织卫计系统重点岗位负责人61人参观沙县廉政教育基地,9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0月19日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学习《来自同行的警示》,以直观的图文素材、医学领域身边典型案例,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二是强化廉政谈话实效。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及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的全覆盖,特别是针对本次巡察存在落实从严治党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针对问题开展廉政谈话28人次。今年,局领导对挂点联系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6人次,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也逐级逐层开展廉政谈话62人次。
12、关于抓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8)反馈问题:原局机关纪委信访件办理不够规范,缺审批和调查材料;无经济类自办案件或向县纪委提供相关线索;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漏报问题;对下属单位开展“两查”活动督查不到位。如2015年青州卫生院廉政风险排查,医师、护士、收费员等21名不同岗位人员的排查表,一模一样的11份、大同小异的10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常态化监督。加强局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从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规范监督执纪流程、严把监督执纪环节、强化监督执纪制约。今年来,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组织财务人员对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进行专题检查2次。二是规范办理信访件。按照信访件办理程序,认真开展信访件调查核实工作,积极向县纪委提供3个信访件相关线索材料。2018年,局机关纪委规范办理信访件4件,及时率、办结率100%。三是如实申报个人事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如实规范填报,严守组织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