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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二)
13、关于抓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
(19)反馈问题:局机关考勤执行不到位,干部签到、请假未认真统计,对违反考勤制度人员未作处置抓干部管理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一些干部出差无审批单。疾控中心、卫校相关科室部分电脑存在浏览购物、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网页的历史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考勤公示、请销假等办法进行再细化。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落实每月初出勤情况汇总公示工作,加强干部出差审批,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效能巡查,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及效能谈话。2018年,县卫校、县疾控中心对违反机关效能相关规定2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各300元。
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
14、关于公车不规范问题。
(20)反馈问题:用车派车审批不严。妇幼保健院对所属公车管理不严,2013年至2014年使用公车未实行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局党组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检查职责。三是严格用车派车审批制度,所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严格公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凭派车单出车制度。公车改革后,县卫计局无保留公车,公务用车均严格执行平台车辆用车派车审批程序,下属事业单位保留业务用车4辆,其中县妇幼保健院1辆、县疾控中心2辆、县卫生计生监督所1辆,均严格遵守车辆使用审批手续。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县妇幼保健院等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不严问题,局党组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再排查,对局分管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等开展提醒谈话12人,开展批评教育1人。
(21)反馈问题:公车维修把关不严。卫计局及下属单位所属公车有的未与汽车修理厂签订维修协议,有的没有定点维修,有的存在未批先修、先修后批的问题,有的存在维修次数频繁、维修费用偏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下属单位公车维修把关不严格问题,各单位健全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制度》,并与汽车修理厂签订维修协议,采取定点维修。实行先审批后维修,对维修情况进行逐一登记。今年,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明查暗访2次,未发现同类问题出现。
(22)反馈问题:公车加油不规范。公务用车有的长期未办理IC加油卡,有的办而不用,经常存在用现金加油的情况。如,妇幼保健院虽有办理公车IC加油卡,但在差旅报销单中多次出现现金加油费用。消毒站所属3部车未办理IC加油卡,2014年全部使用现金加油6241.62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保留公务用车单位实行“一车一加油卡”,禁止出现现金加油现象,确因特殊原因需现金加油的,需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现金加油。
15、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
(23)反馈问题:“三单”不全。2013年7月至2015年
12月,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务接待多数无公函、无菜单、未注明来客人数及陪餐人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各单位严格执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根据派出单位公函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填写接待清单注明来客人数及陪同人数,接待费报销时必须提供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加强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相互配合监督,在接待费报销时认真核对“三单”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拒绝支付并要求整改。因审核把关不严已支付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反馈问题:超人数陪同。不同程度存在超人数陪同问题,其中以疾控中心问题最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各单位严格执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不得组织迎送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最多陪同人数不超过5人相关规定。今年开展“三公经费”督查2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3条。
(25)反馈问题:超标准接待。原计生局2013年公务接待审批单标明接待预算,但实际结算费用超预算,累计33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得超标准接待,督查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超标准接待的费用。清退县疾控中心2014年12月1日接待香烟费用55元;清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3年6月23日违规报支的沙县上岛咖啡餐费65元。
(26)反馈问题:审批时间与实际接待时间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后,各单位严格执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对“三单”上的每个事项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每一笔公务接待经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7)反馈问题:2013-2017年期间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累计30笔247321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申规范津补贴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规定。对巡察发现各单位违规、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退。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24笔213202元;认真开展自查,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3笔21580元;因辞职、退休、出国等原因未清退6笔34119元。
17、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
(28)反馈问题:违规购买土特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干部学习《福建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工作手册》,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今后在“三公经费”专项督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并退还所支付的经费。
㈤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18、关于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29)反馈问题:原计生局对账务监管严重缺失,财务资料极其混乱,存在证实不符、证账不符、账账不符、账表不符、表表不符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反馈的问题,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监督和纪律教育,落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增加财务审核岗位人员。针对反馈的关于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报支差旅费、资产管理不严格等财经纪律相关问题,2015年8月,将原计生局会计予以撤换,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30人次。
(30)反馈问题:普遍存在凭证不完整、手续不齐全、审核不严格问题。如2014年,2016年局机关两次下拨各乡镇卫生院经费690900元、1016500元,无审核人签字,无单位领导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实,上述两笔拨付款项均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初财政预算经费,因未设立财政资金零余额账户,通过县卫计局零余额账户转拨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所有支出及拨款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拨付。
(31)反馈问题:长期挂帐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人员在报销时除100元以内的小额支出外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经办人公务费用支付时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凭发票报销并实行转账支付。
19、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问题。
(32)反馈问题:违规报支差旅费。对干部、职工报支差旅费未认真审核把关,多报公杂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等38笔。原卫生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出差半年或一年统一造册发放,没有逐一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沙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财务人员对差旅费开支单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核,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对提供审批单据不规范、不及时的报销不予受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截止9月30日,清退违规报支差旅费21笔8830.5元。
20、关于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
(33)反馈问题:资产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未及时足额入账。如,原计生局2013年购入药具发放机2台9000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2014年购打印机一台4600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原卫生局2014年分别购入复合机一台6000元、电脑一台3100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原卫生局2014年购复合机一台6000元,购电脑一台3100元,未作“固定资产”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财务人员已对账外资产补充入账,要求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每年及时对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如实反映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财务人员根据资产清查及时发现资产的损益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在财务账目中进行调整。
㈥工程领域监管不严方面。
21、关于工程领域监管不严方面。
(34)反馈问题:主要存在工程材料不齐全、违规邀标、工程超预算未研究、工程竣工未进行决算、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学习《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13﹞233号)和《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沙政办﹝2011﹞47号)文件精神,并于2018年9月下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重申〈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的通知》(沙卫﹝2018﹞195号),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程序。二是按章办事。各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今年共有县卫校综合楼改造、学生宿舍热水器改造、县妇幼保健院采购骨密度分析仪等3个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按照合同执行且未超过预算。三是开展自查。针对工程领域监管存在的相关问题,局党组组织人员对工程领域进行自查,收回县卫生监督综合大楼项目安防系统预付工程款12.78万元,对相关项目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5人次。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七轮巡察二组的指导下,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巡视反馈整改任务,但我局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县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成果需持续巩固。下一步具体措施如下:
㈠筑牢“四个意识”,强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抓好党建主体责任,严格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
㈡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我局将认真对照县委第七轮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把巡察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党组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标本兼治,把抓好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症结,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
㈢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三公”经费使用,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新表现,不定期开展效能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逐步形成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㈣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剖析原因,举一反三,着力健全机制、堵塞漏洞,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同时梳理总结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执行力,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821;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西路2号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wsjbgs@ 163.com。
中共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