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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夏茂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18年4月2日至4月28日,县委第八轮巡察二组对夏茂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8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夏茂镇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镇党委于次日马上召开专题党委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坚决整改,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贯彻、坚决落实。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副组长、成员以及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承担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照个人牵头事项把整改任务管到底、管到位,主动作为、强化担当,带头做好巡察整改攻坚,确保事事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二是抓严抓细任务分解。召开专题党委会反复研究讨论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分解出43个具体问题,逐项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07条,形成《夏茂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全面完成各项巡察整改任务。三是保质保量落实整改。整改反馈以来先后3次召开专题党委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台账,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原则,采取对单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涉及问题责任人依纪依规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其中党纪拟立案1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37人。突出改立并举、标本兼治,在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上下足功夫,完善《夏茂镇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制定《夏茂镇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夏茂镇领导班子会议工作制度》、《夏茂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夏茂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以及《夏茂镇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等机制制度整改结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镇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反馈问题: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镇党委在议事、决策时民主集中制落实执行不够到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部分存在只见结果不见研究过程现象。如2017年6月12日研究沙县乡道Y104夏茂至洋邦公路改建工程招投标下浮点问题,只有研究结果下浮1-2点,未具体体现研究的过程,会议纪要审核人也未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方面,规范会议记录。我镇于2018年5月7日起,进一步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会议研究讨论时严格落实好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对会议记录格式进行整改,指定镇党政办专人进行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班子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以及最终议定结果。会议记录均经参会党政班子成员、会议主持人逐一审阅、签字,并按有关规定存档。另一方面,健全会议制度。我镇于2018年10月18日制定出台《夏茂镇党政领导班子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夏委〔2018〕85号)、《夏茂镇领导班子会议工作制度》(夏委〔2018〕86号)、《夏茂镇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夏委〔2018〕87号),从严从细再对议事程序、人事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反馈问题:镇党委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存在安于现状思想,面对新形势下如何推进镇村振兴战略思路不够清晰,结合夏茂镇实际发展特色产业不够明显,工业发展后劲不足。夏茂镇有瓦窑、茁芜两个工业区,2013年前入驻企业6家, 2017年4月引进1家,合计7家,目前,正常在生产企业只有3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着力创新发展思路。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度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夏茂特色产业体系“一体一园一带”即壮大农业产业,做靓绿色田园综合体;发挥联动效应,培育省级农民创业园;整合优势资源,打造文旅融合产业带。二是着力“引进来”与“走出去”。积极转变招商方式,变招商为找商,充分利用厦洽会、林博会等活动平台积极开展招商推介,举办夏茂旅游美食文化节专场招商会,重点围绕“二次招商”,特别利用现有资源盘活闲置土地和厂房等,加强同夏茂籍客商对接,强化招商的力度。目前已对接招商引资项目8个,其中名贵鱼种养殖基地、传统板鸭工厂化生产线建设、稻虾共养生态农业示范园、千亩花卉苗木种植基地、星油藤深度提炼基地等5个项目均已转化落地,项目落地率超过50%。三是着力推动现有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妈妈式服务”项目机制,实行“窗口式”办公,为企业提供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实行班子成员“1+1”项目挂包制,协调解决企业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体项目有推进、对接有方向;积极帮助企业对接上级政策,做好企业的转型升级,重点实施了宏苑茶叶提升改造及观光展示、白玉菇工厂化袋栽自动化项目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3)反馈问题:驾驭全局能力有待提高。镇党委对群众反映个别敏感性问题,思想重视不够、研判不足,管控处置能力不高。如沙县闽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反映2018年4月12日夏茂镇洋邦水库运营规划管理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三明华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招投标存在违规问题,接到反映后,镇党委协调不够有力,导致所在村民稳定工作至今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梳理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群众反映的个别敏感问题和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排查问题39个,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实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及时调处。对敏感问题和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对一般普遍的,能够当场化解的要当场化解;对疑难复杂的,涉及部门、村(居)多的,启动联合调处机制。已完成调处31起,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三是形成预案。印发《夏茂镇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夏委〔2018〕83号),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不够有力的问题。
(4)反馈问题:县委开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中,注重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落实缺乏力度,个别项目未按序时进度完成。如2017年月邦村地灾点治理项目,计划应在2017年12月前完成,但目前仍正在施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目标。持续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扎实开展“项目攻坚竞赛年”活动,全面落实好“五个一批”项目攻坚冲刺行动计划,制订《夏茂镇关于深化“五个一批”项目百日攻坚冲刺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工期,进一步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深挖潜力、破解难题,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要素保障,强化协调服务。在第三季度已完成年初下发的“五个一批”项目任务的基础上,第四季度我镇计划完成“五个一批”项目共11个,其中谋划生成项目4个、签约项目2个、开工项目5个,落实解决跟踪攻坚的难点堵点节点项目3个问题5个。二是强服务。树立“以项目建设看发展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实行班子成员“1+1”项目挂包制,协调解决企业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班子靠前指挥,责任站办聚力攻坚。深化“下基层、进企业、送政策、促发展”活动,践行妈妈式服务,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打造良好的软环境。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要求干部想在一线、干在一线、督查在一线,在一线考核干部、任用干部。三是推进度。把进度作为第一要求,加足马力推进,集中人力物力开展攻坚,加足马力推进,促进重点工作“提速”、“快进”,确保超序时进度完成项目,目前1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3.2亿元已完成投资2.9亿元。目前月邦村地灾点整治项目已进入收尾工作,计划2018年12月底完工。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5)反馈问题: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2017年党委班子会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未把意识形态工作写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无审核登记,微博发布内容多数与夏茂镇无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今年以来镇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及时传达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议、全县社会宣传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守好阵地、管好队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专场推进思想教育。把意识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专题集中学习6场次,切实把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并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今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三是专人管理宣传阵地。镇党政办指定专人管理镇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建立信息发布管理台账,发布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党政办登记方可公开,实现规范化管理。
4.关于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6)反馈问题:公务接待、干部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2015 年以来,公务接待存在“三单”不全现象;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巡察组抽查2017年镇机关签到情况,发现3月份2名机关干部分别未签到8天、14天,且没有相应的书面请假条。存在每月未及时统计干部考勤情况、公示考勤结果及处理通报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在每周一晚集中学习、“两学一做”学习课堂,对公务接待“三单”不全、干部日常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强调、重点要求,进一步严肃作风纪律,加强干部思想建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完善公务接待。印发《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夏党政办〔2018〕2号),健全《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接待用餐单位均需规范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接待部门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报党政办统筹安排用餐事宜。并从2018年6月份起,所有公务接待均须提供公务接待函(相关文件、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函等“三单齐全”作为附件,方可入账报支。三是强化干部管理。结合我镇实际,从申请手续、审批流程、管理单位等方面,对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带班值班制度进行再明确再细化。制作了请销假、外出办事记录本,对干部考勤实行台账管理,干部职工出差、请休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站办所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一签字同意后,报镇党政办备案。2018年6月,开始采用人脸指纹考勤机对干部进行上下班考勤,党政办人员每月统计1次考勤情况,并将考勤结果及时公示通报。同时,我镇将干部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提升干部考勤自觉性、主动性。今年以来镇效能办已定期、不定期开展干部效能督查20余次,强化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对涉及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相关1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对2名未签到的机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处理,并处出勤罚金。
㈡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7)反馈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多数党支部未做好党建年终总结。如梨树村党支部2017年4月至5月未召开支委会,大布村2017年9月至12月未召开支委会;东街村、洋邦村党支部2017年度来给党员上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季度定期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重点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规范化培训,今年以来已召开4次支部书记联席会,参加培训118人次,各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得到提高。二是注重联系指导。由各挂包村(居)干部与党务工作人员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开展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目前已开展指导57次,下派指导人员83人次,整改问题24条,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开展季度督查。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重点,查看是否按时足次、主题是否突出、内容是否详实、记录是否规范等。每季度督查前一周下发督查通知,明晰督查内容,明确督查小组人员安排。督查结束后一周内下发督查反馈及问题清单,要求各党支部限时整改,督查及整改结果纳入党建年终考评范畴。目前已开展3次督查,共发现28条记录不规范问题,已整改24条,正在整改3条。
(8)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梨树村、儒元村、坡后村、瓦溪村、林业站、派出所等党支部2016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倪居山村、林业站、派出所等党支部2017年度未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程序。2018年1月31日,下发《夏茂镇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夏委〔2018〕10号),就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会议要求,阐明会议主题,规范会议流程,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会议程序的严谨和规范。二是自查自纠。县委巡察组进驻夏茂期间,我镇同步开展自查,本着即知即改原则,镇党委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立行整改。针对未召开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的支部,因失去了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的时效性,难以进行补开,镇纪委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处理;对未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党支部,镇党委已责成其立即进行补开,并于今年5月相继完成补开工作。三是巩固成效。2018年9月28日,下发《夏茂镇党委关于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夏委〔2018〕82号),传达召开“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及会议流程。同时由党务干部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集中学习、集体座谈、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等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目前全镇各党支部共计开展集中学习39场次,集体座谈39场次,支部查摆问题52条,个人查摆问题400余条,达到学习深入、查摆深刻、批评深切的效果。
(9)反馈问题:发展党员不够规范。查阅“三会一课”资料,发现2014年6月28日,俞邦村召开党员大会研究俞和法、张昌松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只见研究结果,未体现研究讨论过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制度规范。2018年5月7日,印发《夏茂镇党委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夏委〔2018〕31号),明确党员发展任务,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提供发展指标参考。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利用支部书记联席会,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几条“高压线”,重点就发展党员“5+1”工作法、投票双过半原则等问题进行培训与答疑。今年以来已召开4次业务培训,共计培训118人次,切实提高了支部书记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材料预审。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材料预审制度,对档案材料中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内容是否体现申请人的思想积极性、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与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规范、支委会与党员大会记录是否详实、发展环节是否符合“5+1”工作法等做重点审查。2018年4月2日、8月6日、9月25日已分别召开党委会对2018年夏茂镇拟转为正式党员的14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10人相关材料逐一审核并表决,保障了党员发展流程的规范性与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10)反馈问题:村务(党务、财务)公开不规范。巡察组通过谈话、查阅资料、现场观看等方式了解村务公开情况,发现瓦溪村、洋邦村的村务公开栏过于简陋,2017年西街村、大布村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党务内容公开不全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广泛宣传。利用会议传达、微信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要求和标准,实现村干部克服思想顾虑,树立公仆意识,有效地改善了村干部担心公开、不愿公开的错误认识。二是规范公开。根据《夏茂镇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好村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夏委〔2016〕73号)文件,对村务公开栏版面设置、公开内容、公开时效、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保障公开的规范性。日常工作中要求各村限时将需公开事项公示在村务公开栏处,并拍照发送至村主干微信群实时反馈,确保村务公开的时效性。三是督促落实。已将村务公开列入每季度党建督查内容,重点督查村务公开栏是否实时更新、应公开事项是否及时公示、已过公示期事项是否回收留档等,目前已开展3次督查,共发现17条公开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13条,正在整改4条。
6.关于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11)反馈问题:镇村对学习教育重视不够,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单一,结合实际不够,参学率低等问题。镇村对学习教育重视不够,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式单一,结合实际不够,参学率低等问题。巡察组抽查了2017年镇机关干部学习笔记,发现少数干部未参与学习部分笔记录过于简单、未撰写心得体会等问题;2017年月邦村、后垅村、岩坑村等村党支部未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专题讨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严格执行每周一晚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分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记录本,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抽查。二是规范组织专题讨论。督促支部经常性开展专题讨论,已组织39个支部开展81轮次专题讨论,内容涉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确保党员真正学深、学透新思想。三是搭建新型学习平台。依托微信群建立移动“微支部”40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推送学习资料,并在支部微信群中学习先进思想,分享心得体会,展开深入讨论。四是流动党员送学上门。今年以来,镇党委先后2次派专员前往沙县小吃联络处驻京支部、驻杭支部组织外流动党员学习党课《新时代共产党员如何强化责任担当建功奉献》,课后与党员深入交流,重温入党誓词,不断提升流动党员参学率。
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反馈问题:部分村党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部分村党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部分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2017年松林村、岩观村、坡后村、大布村的村主干未足额缴纳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收缴党费,今年年初,镇党委已下发党费缴纳基数核定表,重新梳理各党支部党员党费缴纳基数,严格按照核定数额收缴党费,保障党费收缴不缺斤短两。二是组织系统培训,把部署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支部书记联席会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对各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4次,提高党费收缴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及时补缴党费,松林、岩观、坡后、大布村主干每月应缴纳党费13元,实际每月党费缴纳为12元,每人每月应补缴1元,已于2018年10月15日完成党费补缴,共补缴党费96元。
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8.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3)反馈问题:表率示范落实不够到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只见年初工作方案,年末未结合分管工作对本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既要抓好业务也要管好干部,并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各村居、站办年终考核和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规范年终履职总结。要求班子成员年末将细化分解到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工作相结合,形成年度履职总结,内容涵盖履行领导责任情况、推动责任落实情况、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等部分。三是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强化班子成员表率意识,镇党委开展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专题学习2次,自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忠实践行者,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14)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加强。班子成员廉政谈话中,未进行针对性谈话,谈工作的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内容谈的少;谈话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谈话对象。按照廉政谈话范围,开展镇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村(居)主干,班子成员与站办负责人、所挂村主干,站办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职工,分级开展,应谈尽谈,做到对象全覆盖。二是严明谈话内容。准确把握运用廉政谈话,明晰廉政谈话与业务谈话的不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具体廉政风险问题开展谈话,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三是规范谈话记录。开展廉政谈话时,指定专人用谈话记录专用本详细记录谈话主题、被谈话人的说明及表态等内容,并要求被谈话人及时签字确认,确保谈话记录规范完整。
(15)反馈问题: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不够有力。开展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中,党委主体责任发挥作用不明显,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党员和群众知晓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营造浓厚范围。开展入户走访,倡导村民移风易俗、传播文明,继续发放倡议书563份,制作转发“治理婚丧陋习 树立文明风尚”朋友圈链接,发动党员、群众自觉加入整治行动中。 二是开展巡回演出。2018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组织“新时代 新风尚”乡村巡回演出走进集镇、上碓、罗坑等村共3场次,表演《移风易俗》三句半表演节目。三是结合文明创建。与正在评选“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先创优活动相结合,把移风易俗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
9.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6)反馈问题:镇纪委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在节假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未发现相关问题;2013年以来,查办案件中多数问题线索以上级下转为主,2017 年自办案件仅有1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业务能力增强。注重以干代训、以干代学,积极对接县纪委监委业务科室,申请跟班锻炼,镇纪委副书记已于2018年7月4日至8月4日到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学习掌握监督执纪业务知识。二是完成自办案件。今年以来镇纪委已完成自办案件3件,分别是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昌锦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镇计生协会职工黄龙泉因违反工作纪律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岩坑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声松滥伐林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印发责任清单。个性制定《夏茂镇村(居)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夏茂镇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自身工作职责、主要监督内容、实施监督方法等,激活监督执纪 “神经末梢”。
(17)反馈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扎实。除节假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外,日常监督检查次数偏少,实践、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有序推进“5+1”重点专项治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完成入户访查抽查工作,走访67户163人,占比20.81%;对2017年第一、三批县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涉及的8个村9个扶持补助项目资金使用途径进行审核;对松林、坡后、车溪等村的3个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进行检查。在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面,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零接待”、村务公开、工程招标、会务费管理开展巡查,第三季度完成巡查14个村发现问题35个,完成整改35个。在推进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方面,发放村(居)问题线索摸排表28份,联合镇综治办重点加强对近年来信访问题、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等案件的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排拖欠村集体承包款13人,其中党员3名。在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方面,2018年2月26日紧抓春节期间宴席举办的高峰期,对集镇2家中型酒楼“不打招呼、直奔现场”进行督查,查看宴席承办情况。印发“移风易俗 让乡风更文明”的文明扇2000余把,培育文明新风。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方面,完成镇党政班子成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对照整改,查摆自身存在问题36个,提出整改措施59项,并明确完成期限;查处镇社会事务办主任张昌锦在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未认真对低保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导致6名已死亡低保人员仍继续享受补助累计62个月8275元,2018年2月镇政府给予张昌锦行政警告处分,坚决刹住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歪风。在村级组织换届纪律专项督查方面,严格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取消3人候选人资格;对东街、中堡、岩坑等村进行监督检查,走访重点难点村西街村,对在家的21名党员进行面对面走访,重点关注换届中是否存在违反纪律、不守规矩的人和事,并了解参选意愿。
(18)反馈问题: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农村党员、干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纪律等问题时有发生,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风险防控机制仍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风险防控机制,一方面,强化专题学习教育。将廉政教育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目前镇党委中心组已集中学习《习近平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习总书记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论述》,全镇干部职工学习例会上组织学习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党风廉政等知识共2次,各党支部均已开展1次廉政知识集中学习。另一方面,宣传教育形式多样。通过上警示教育课、看廉政基地、办道德讲堂、播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廉政教育,今年以来组织镇村党员干部上警示教育课5场350人次,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4起,并拟于近期向县纪委监委提出申请,组织新一届村(居)主干参观市荷园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
(19)反馈问题: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不够有力。报备填写不规范,时间、地点不够详细,亲戚范围不明确;方式过于简单,宣传材料较少,无典型案例。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持续推进严禁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规范报备。要求党员、干部详细填写《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其中时间明确至早中晚、地点明确至本宅或具体酒店,亲戚范围明确至本家或外戚。另一方面,抓实宣教。一是“用好一把扇”,制作印有“移风易俗 让乡风更文明”的文明扇5000把,已完成发放2000余把,收集群众意见,拓宽举报渠道,扇出文明新风;二是“上好一堂课”,依托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成果,让“移风易俗 传承文明”主题活动走进道德讲堂、乐龄学堂、幸福院,拟于2018年11月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开展移风易俗道专题德讲堂,发动党员、群众自觉加入整治行动;三是“建好一公园”,将移风易俗元素植入正在建设的长阜村乡村梦公园,通过集中展示,用通俗易懂的视觉语言实现教育熏陶与休闲观光相结合,目前正在设计宣传展示方案。
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0.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20)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三单”不全。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镇政府未使用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公函,普遍存在接待事由不明、接待人数不清等问题;2015年以来,仍然存在少数公务接待无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函等材料。如综治办在2015年9月25日,接待县公安局来人,餐费1184元,无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函等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保证“三单”齐全。我镇已于2017年6月5日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建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接待用餐单位均需规范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接待部门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报党政办统筹安排用餐事宜。并从2018年6月份起,所有公务接待均须提供公务接待函(相关文件、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函等“三单齐全”作为附件,方可入账报支。二是对涉及公务接待“三单”不全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综治办2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1)反馈问题:超标准接待。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公务接待大多数超标准接待;2015年以来,少数接待中仍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控制接待标准。我镇已于2017年6月5日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建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主宾行政级别、会议类型、用餐规格、接待标准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用餐均需规范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写明来电单位、公务事由、主宾姓名、接待人数、接待标准等内容,由接待部门经办人、分管领导对用餐标准、接待范围等严格审核把关后,方可由党政办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公务用餐。从2017年6月5日以来,均未出现超标准接待问题。二是对涉及超标准接待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2)反馈问题:异地接待。镇政府下属沙县金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在2014年1月10日和16日分别在福州市鼓楼区佤家山寨酒楼和福州市鼓楼区国豪酒楼消费1496元、1494元,两单合计消费2990元,无接待事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禁异地接待。我镇于2017年6月5日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建立《接待用餐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用餐地点原则上统一安排在镇政府食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且不得使用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异地接待,不得在上级单位所在地,用公款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接待用餐均需规范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写明来电单位、公务事由、主宾姓名、接待人数、接待标准等内容,由接待部门经办人、分管领导对用餐地点、标准、范围等严格审核把关后,方可由党政办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公务用餐。财务部门对《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函等单据严格把关审核,违规异地接待一律不予以报支。2014年1月10日在福州市鼓楼区国豪酒楼的接待事由为时任沙县金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洪铨、总经理谢华铭、副总经理谢火生和李窠村主任罗光满等前往福州与客商蔡开通商谈流转土地到李窠山堂发展体闲农业事宜。该项目后来得到落实。2014年1月16日在福州市佤家山赛酒楼的接待事由为因为夏茂按照俞邦村新农村建设示范需要,引进了小吃业主罗光县在俞邦村建立采摘园。为推进采摘园建设,该公司时任总经理谢华铭、副总经理谢火生带领投资方罗光县到福建农科院引种、参观、学习。二是对涉及异地接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2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1.关于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23)反馈问题:未严格使用派车审批单。2013年7月至2017年12月未严格使用派车审批单,公车使用随意,且存在“谁用车、谁报销油费、过路费”等问题。如镇政府属下沙县金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在2014年6月21日现金支付汽油费812元,发票上无经办人,只简单注明下乡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派车审批。我镇已于2018年3月20日制定了《夏茂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夏党政办〔2018〕1号),并于2018年5月7日,根据县委巡察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公务用车专项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夏党政办〔2018〕2号),对公车管理部门、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坚持长期执行。制度建设以来,公务用车均能严格实行用车审批制,规范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如实写明乘车人、用车事由、出车时间、目的地和行驶路线,并由所有用车人和驾驶员逐一签字确认。公车管理部门坚持每季度向镇纪委报送1次公务用车情况,自觉接受监督。2013年11月县农业局为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备2辆摩托车,用于日常下村开展土地流转及推广指导农业工作,车牌号为闽G8U256、闽G8U328。日常加油在夏茂加油站记账加油,每次加油后签字确认,按阶段一次性开票,因当时未要求将加油记录作为附件入账,现时间较长,原始加油记录已经遗失。二是对涉及未严格使用派车审批单的相关责任作出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2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4)反馈问题:未定点维修。镇政府在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未实行定点维修,2016年5月以来虽有定点维修,但存在维修未事先审批问题。如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11月4日,吴坤森报销公车维修费6单5070元,未附维修审批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定点维修车辆。我镇于2017年12月份开始,严格实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于2018年3月20日制定了《夏茂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夏党政办〔2018〕1号),于2018年5月7日,根据县委巡察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公务用车专项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夏党政办〔2018〕2号),对公车维修事宜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并坚持长期严格执行。目前,已与沙县广联汽车修理厂签订定点维修合同,所有公务车辆维修均需如实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车辆管理负责人、分管领导核实审批后,对接维修厂进行定点维修;修理正式发票、维修明细结算清单及《车辆维修审批单》齐全后,方可报支车辆保养维修费用。二是对涉及未定点维修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25)反馈问题:用现金加油。2013年7月以来,镇政府未严格用“IC”卡加油,存在用现金加油的问题。如2016年11月15日夏茂镇集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支付罗奋森加油费540元,直接转账给罗奋森个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车辆用油。我镇于2018年3月20日制定了《夏茂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夏党政办〔2018〕1号),并于2018年5月7日,根据县委巡察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公务用车专项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印发《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夏党政办〔2018〕2号),对公车燃油费报销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明确要求我镇所有公务车辆燃料费必须严格实行定点供应,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凭卡加油,现金加油的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现金加油的应事先向党政办报备,相关发票经车辆使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支。为进一步落实《夏茂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我镇召集全体党政办人员、驾驶员开展专题整改会议,详细解读《夏茂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等方面,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自觉自律意识,坚决防止“车轮上的歪风”。二是对涉及用现金加油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镇纪委对党政办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2. 关于虚报多报差旅费的问题。
(26)反馈问题:经初步统计,镇村(居)干部以虚报、多报、超标准报销等形式违规报销7259元。如驾驶员张远炼在2017年10月13日报销2017年7月至9月30日出车74天,补贴1735元,2017 年10月9日又报销2017年9月17日至19日厦门出差费用,重复报销了9月17日至19日3天伙食补助,合计多报300元。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截至2018年10月底,已完成清退镇村(居)干部以虚报、多报、超标准报销等形式违规报销差旅费6891元。一是健全差旅审批。印发《进一步完善〈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夏党政办〔2018〕2号),规定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领导批准(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核,1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核),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报备审批单”,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二是加强报销管理。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需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出差人员应对其真实性负责。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加强对全镇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对涉及虚报、多报差旅费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镇纪委对财政所、经管站9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7)反馈问题:经初步统计,镇政府及个别办站以森林防火、信息报道、粮食高产验收等科目违规发放津补贴4.2446万元;村(居)以误工、纪念品等形式发放补贴1.08 万元,两项合计5.3246万元。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方面,清退违规津补贴。已完成清退镇政府及个别办站以森林防火、粮食高产验收等科目违规发放津补贴1.6321万元,因离世、借用聘用人员等无法收回的津补贴2.6125万元;村(居)以误工、纪念品等形式发放补贴1.485万元,两项合计3.1171万元。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抽查。继续推进清理清退工作,每季度定期开展抽查,防止清理规范工作过程中的虚报、瞒报、漏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严肃纪律,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一经发现,严厉问责,确保津补贴发放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