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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青州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28日, 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三组对青州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24日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镇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镇党委于8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成立青州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扎实落实问题整改工作。镇党委书记林贞淦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年旺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陈志超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班子领导任成员,共同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积极行动,科学布署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要求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自觉,责任上落细落实,切实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直面问题,逐条逐项扎实整改。坚持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亲力亲为,及时制订《中共沙县青州镇委员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标本兼治,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原因,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通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等方面原因,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巩固好、运用好,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反馈问题:2013至2016年党委班子分工、重要项目决策安排、评先评优、站办负责人任免等“三重一大”问题均以党政班子会形式决定,专门研究党建工作会议次数少,年初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13-2016年未见下发全镇党建工作计划或要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党建工作,按要求形成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于2018年元月22日印发《2018年全镇党建工作要点》(青委〔2018〕2号),进一步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青委〔2016〕80号)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党委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反馈问题:党委重经济发展、轻基层党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导致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如,下属8个非公支部中,2018年3月之前,有5个没有党员成为空壳支部,未开展组织活动。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党建工作。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认真开展组织活动,要求每一名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部分正在整改:8个非公支部中5个没有党员成为空壳支部,无法开展组织活动,拟请示县委组织部对相关空壳支部进行撤销。
(3)反馈问题:镇党委年初也未根据实际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不具体、不详细,学习心得体会空泛,没有针对性,参加中心组学习照本宣科、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印发《中共沙县青州镇委员会2018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方案》(青委〔2018〕38号),完善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形成专门的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 2018年9月之后的每次中心组学习都要求交流个人学习心得。
(4)反馈问题:对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学习教育抓得不紧,如,通过谈话询问,发现部分镇党委班子、机关干部和村主干未掌握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应知应会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委重要工作精神,利用周一全体干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集中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二是于2018年2月24日向全镇干部印发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于2月26日、7月2日两次组织开展廉政法规和党的十九大知识测试,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5)反馈问题:巡察发现,镇党委未在班子会上传达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也没有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其下属党支部均未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委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党建工作。二是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及时组织传达上级党委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及时向党政办反馈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情况,以反馈促落实。
(6)反馈问题:贯彻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彻底。如,在推进生态保护工作上,重发文开会部署、轻监督检查落实,没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对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垃圾处理不规范,导致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和倒入工业垃圾的现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工作的布署检查落实,加强对环保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各方监督力度,设立环保举报电话0598-5688009;二是切实处理好生活垃圾污水,上一轮全镇垃圾清运承包至2018年9月30日到期,2018年10月8日已新一轮垃圾清运的招投标,10月23日签订《青州镇环卫承包合同》,全镇垃圾统一清运,运行管理正常。
3.关于重大问题决策不够民主的问题。
(7)反馈问题:镇党委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时未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如:2015年7月20日研究免去青州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存在主要领导先表态发言的情况。2013年至2017年期间,对部分站办负责人的任免,未见召开党委会研究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关于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青委〔2016〕80号)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8)反馈问题:青州镇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材料无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巡察反馈后于2018年9月18日对元月22日印发的《2018年全镇党建工作要点》(青委〔2018〕2号)及时修订,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于9月17日整改推进会上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务必重视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分析内容,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为2018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不可缺少内容。
(9)反馈问题: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如,镇党委的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无审核登记,无专人管理,且2015年10月后就未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照上级要求清理注销了青州镇新浪微博账号,指定党政办负责收发文工作人员管理微信公众号审核登记,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
(10)反馈问题:阅评员队伍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按要求完成舆情报送任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阅评员队伍管理,通报工作情况与查找工作差距,确保及时完成舆情报送任务;二是组织阅评员参加培训,于2018年9月28日派出两名镇干部参加县委宣传部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提升阅评员队伍业务水平。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1)反馈问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4年、2015年民主生活会未见谈心谈话记录,未见征求意见表、无批评与自我批评纪录。2016年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个别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详细说明个人事项,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没有谈心谈话记录、征求意见表。2017年民主生活会未看到会前谈心谈话记录,征求意见表,批评与自我批评上提工作问题多、触及思想深处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质量,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二是要求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分析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将个人事项、两学一做学习情况和意识形态工作等全面列入发言材料;三是针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有“三严三实”整改落实情况阐明问题和未按要求详细说明个人事项问题的三名领导班子成员,已分别于2018年9月18日、23日进行书面自我检讨和深刻剖析。
(12)反馈问题: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格。过双重组织生活坚持的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未到所挂包村支部上党课。镇党委各支部普遍存在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批评不到位等问题,其中正邦化工、洽湖村等支部未召开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大部分基层支部缺少2014至2015年度组织生活会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机关支部分别于2018年3月7日和10月31日召开2次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按要求进行分组讨论,其余各支部“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均已召开完毕;二是根据领导班子挂村情况,安排镇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支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通知》(青委〔2018〕27号),共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所挂村上党课26人次,受教育党员人数480多人;三是于2018年9-10月间6名连任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其余5名村党支部书记和1名下派第一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0月18日在书记主任联席会上集体谈话,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6.关于“两学一做”推进不深入的问题。
(13)反馈问题:镇党委下属多个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不够实,相关会议记录不全。如,异州村支部、后洋村支部、胜地村支部等未见2016年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记录;洽湖村支部、澄江楼村支部未见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三、四专题研讨记录;2017年青州镇党员未围绕“两学一做”四个专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督导和培训工作,2018年6月28日召开新任支委培训会,对基层党建和发展党员程序规定等业务进行培训;二是要求各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6月向各支部赠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列入必学内容,丰富学习教育内容;三是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以及周一例会集中学习等平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党员干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截止目前,共计周一例会集中学习32次,有40多名镇干部参与“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有400多名党员参与“党员e家”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四是规范问题整改台账管理,每个支部、党员针对组织生活会收集整理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4)反馈问题: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发现普遍存在记录不规范、简单记录、支委会未达次数、未填写年度计划和总结、未填写党员花名册等问题。如,林业支部、政法支部、澄江楼村支部、管前村支部等8个支部把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写成“全体党员”,没有按要求写清每个党员姓名;异州村支部、后洋村支部等2015年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只写标题,没有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督导和培训工作,2018年6月28日召开新任支委培训会,对村党支部十项基本工作制度等业务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规范会议记录格式,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并纳入年终党建检查,于4月4日至13日、7月3日至12日对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问题清单,督促及早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党建日常工作;三是对6名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5名村支部书记和1名下派第一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0月18日在书记主任联席会上再次强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升党内组织生活水平。
(15)反馈问题:有的“三会一课”记录不实,如,林业支部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从网络上抄袭,内容中出现“学院党委”等词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督导和培训工作,对基层党建各项业务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规范会议记录格式,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并纳入年终党建检查,于4月4日至13日、7月3日至12日对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问题清单,督促及早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党建日常工作;三是于2018年10月8日对出现网络抄袭情况的林业支部书记刘某进行诫勉教育,10月18日在书记主任联席会上再次强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升党内组织生活水平。
(16)反馈问题:有的以支委会形式研究村委工作,如,洽湖村2013至2015年支委会记录内容大部分为讨论村务;有的将多年度材料记录在同一本工作手册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督导和培训工作,对基层党建各项业务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规范会议记录格式,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指导工作,要求挂点联系的党员领导或挂包的干部必须参加各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指导规范开展和做好会议活动记录;三是对6名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5名村支部书记和1名下派第一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0月18日在书记主任联席会上再次强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升党内组织生活水平。
(17)反馈问题:大多数支部的“三会一课”2013至2014年记录缺失,党员活动日资料仅有机关、澄江楼、管前、洽湖等个别支部提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督导和培训工作,对基层党建各项业务进行培训,要求各支部根据实际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规范会议记录格式,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加强指导工作,要求挂点联系的党员领导或挂包的干部必须参加各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指导规范开展和做好各项活动记录;三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并纳入年终党建检查,于4月4日至13日、7月3日至12日对基层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问题清单,督促及早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党建日常工作;四是对6名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5名村支部书记和1名下派第一书记进行提醒谈话,10月18日在书记主任联席会上再次强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升党内组织生活水平。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18)反馈问题: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镇党委所属各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费补缴工作结束后,仍普遍存在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如,各村支部基本上仍是一次性收缴全年党费,没有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每年年初根据各党员收入情况核定党费交缴基数,并上交一份镇党委存档,同时要求规范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和《党费证》;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要求党支部按月收取党费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上缴给镇党委,镇党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汇总上缴县委组织部,今年来,我镇分别于2018年3月28日、6月25日、9月27日,将全镇前三季度党费全部交至县委组织部。
(19)反馈问题:发展党员不规范。主要存在党员大会记录不完整,党员档案缺少部分资料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培训,2018年6月28日召开新任支委培训会,邀请县委组织部对发展党员的各阶段环节材料和程序要求开展系统培训,并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保障党员发展程序规范;二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对近年来新发展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逐一审查,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20)反馈问题:党务公开未落实。抽查走访青州镇派出所和青州村、管前村、涌溪村等6个村级组织,发现部分支部党务公开的次数和内容少,更新不及时,未见 “三公”经费开支、党费收缴情况等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培训,2018年6月28日召开新任支委培训会,对基层党建各项业务进行指导;二是强化督促检查,规范党务村务公开阵地和内容,要求确保及时更新和做好公开备份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关于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1)反馈问题:在加强教育方面,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实效不足。如:2013年7月以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38件,3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镇党委未结合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廉洁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开展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三十讲》、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及各级党委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大学习宣讲等列入每周一干部学习会议内容;二是组织开展多形式廉政教育工作,于2月26日、7月2日两次组织开展廉政法规和十九大知识测试,多次组织学习和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警示案例,增强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水平。
(22)反馈问题:在抓廉政谈话方面,谈话提醒不够,青州全镇有24名村级组织负责人,但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的分别仅有11人和1人,谈话覆盖面较低;班子成员存在将一般业务性谈话代替履行主体责任谈话,有的谈话记录仅仅几行字,甚至还存在未谈话已有被谈话人签字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廉政谈话全覆盖要求,切实抓“一把手”,要求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二是要求廉政谈话重点是体现抓“一把手”,不能简单以一般业务性谈话代替履行主体责任谈话,2018年9月20日副镇长刘某已按要求对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进行廉政谈话。
(23)反馈问题:在抓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有制度规定,但未严格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党委会强调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落实《青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7〕15号),《青州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青政〔2017〕2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提振干部精气神的通知》(青委〔2017〕32号)等现行管理制度;二是及时修订印发青州镇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及现金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制度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完善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要求全体干部结合“廉政风险排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给予廉政谈话提醒。
(24)反馈问题:在抓部署、检查、落实方面,未召开专门的会议,部署住村工作、精准扶贫、移风易俗、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在住村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住村工作日记本记录不完整,无法体现住村入户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真抓实干,党委书记多次利用党政班子会议、干部学习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署;二是检查落实,亲自深入各村各支部,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督促五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干部住村工作落实情况及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住村”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每周二、三定为住村工作日,原则上不紧急的会议不安排在这两天召开,确保干部安心住村入户。
10.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5)反馈问题:执纪监督压力传导不够,镇纪委对违反规定行为,未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致使违规违纪问题屡禁不止。如,对村级组织违反项目建设规定,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行为问责力度不大,致使全镇村级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现象时有出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纪委自身建设。要求全体纪检干部带头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对照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纪律约束规定,增强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学习监督执纪理论,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监督和执纪技能。二是加强巡查检查,开展常态化运行管理监督,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严格信访与线索处置程序,落实审查调查安全措施,依纪依规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四是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追责问责。对轻微违纪行为,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防微杜渐,2018年共开展第一种形态教育35人,其中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8人、提醒谈话14人;对经查属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问责,2018年度共党纪立案7起7人,其中给予留党察看处分1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5人。
(26)反馈问题:开展“两查”活动不全面,仅仅针对财务方面进行巡查,未对全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进行巡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巡查力度和广度。镇纪委将各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和党的建设纳入巡查范围,会同党务工作人员督促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好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压力传导工作。
11.关于落实述责述廉不到位的问题。
(27)反馈问题:党委班子成员未严格按要求进行述责述廉,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前后年度报告雷同、未说明个人的婚丧喜庆事宜、将述责述廉写成述职报告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格式述责述廉,述责述廉内容要求务实全面。二是巡察指出述责述廉报告不符合内容要求的两名班子成员已分别于2018年9月23日、26日做出检讨说明,立即整改,提高思想认识。
12.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
(28)反馈问题:对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未将科级干部纳入考勤管理,个别干部作风散漫,考勤记录与实际请假天数不符,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力,个别干部请假1天以上未经主要领导批准,请病假未附医院证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提振干部精气神的通知》(青委〔2017〕32号),所有干部一视同仁,纳入考勤管理;二是严格考勤管理,每月登记与公示考勤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审核把关,按程序和条件要求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已要求镇干部林某补交医院证明,镇聘人员翁某对请假情况进行说明;四是加强正风肃纪督查检查,由党政办与镇纪委不定期检查干部出勤和在岗情况,已开展督查10次,未发现存在明显问题。五是于2018年9月28日对社会事务办副主任张某关于作风不实、工作散漫问题进行诫勉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3.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9)反馈问题:用车审批不严格。如,农业服务中心所属闽GAP383公车2017年10月至11月10趟到沙县县城办事用车,无派车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青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7〕15号),严格派车管理、加油卡管理和维修审批结算管理等,确定1家汽修厂为定点维修点,在定点维无法维护的特殊情况下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相关品牌4S店维修;二是经调查了解,对农业服务中心车辆闽GAP383公车因列入车改范围于2017年2月交县车改办封存管理,后县农业局统一协调后该车作为农产品安全检测车不参加车改,我镇于2017年10月16日派人到县车改办领回。因长期停放车辆有所破损,后多次返回沙县维修点清洗、维修、车辆年检等未按规定填写派车单,经回忆已做出说明解释,未发现存在公车私用情形。
(30)反馈问题:公车维修不严格。青州镇所属公车未定点维修,部分维修无具体清单,个别有未批先修的问题。如,2014年4月-2016年9月,闽GK0772、闽GK 0773两辆公车分别在5个汽车修理厂维修,闽GK0772车4笔维修费3602.5元,未附具体维修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青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7〕15号),严格派车管理、加油卡管理和维修审批结算管理等,确定1家汽修厂为定点维修点,在定点维无法维护的特殊情况下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相关品牌4S店维修;二是由党政办出具情况说明,并于2018年10月17日对负责公务车辆管理的党政办主任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31)反馈问题:用油管理不严格。青州镇2013年到2014年底,用公费给镇干部临时公用的私车加油超1400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青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2017〕15号),严格派车管理、加油卡管理和维修审批结算管理等,确定1家汽修厂为定点维修点,在定点维无法维护的特殊情况下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相关品牌4S店维修;二是经党政办回忆说明,关于公费给镇干部临时公用私车加油超1400升的问题是因2013-2014年间,我镇业务工作任务重、部分村偏远、企业多安全生产检查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组织参加歌咏比赛等团体活动等需要,根据往年相关规定和作法,调用干部私车使用按百公里10升标准给予补助损耗,加油地点统一定点青州镇翰德加油站。2015年1月起我镇已全面停止给公用私车补助任何费用。三是于2018年10月17日对从事公务车辆管理的党政办主任吴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14.关于公务接待不严格的问题。
(32)反馈问题:2013年以来,青州镇公务接待存在“三单”不全、超人数陪餐等问题。如,2016年之前,青州镇公务接待多数存在公函、菜单、来客人数及陪餐人数记录不全等问题;抽查镇林场2017年1-7月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发现青州林业站在镇政府食堂产生公务接待51笔,其中,超人数陪餐33笔。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青州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青政〔2017〕212号),规范接待审批和三单管理。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党政办和财政办人员共同把关接待三单逻辑关系,从严认真审核,杜绝继续出现记录不全问题。三是对镇林场2017年1-7月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回头查,发现超为数陪餐基本上属于县到村指导检查后村相关人员一起就餐,接待单已列入来客人员,但对应接待单位无注明村来人情况。2018年9月28日已对青州林业站负责人茅某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33)反馈问题:2013年以来,青州镇存在违规发放奖金、节假日补贴等问题。如,镇机关2014年发放2013年度党政办值班误餐补贴共9人4200元;2013至2016年每年度发放驾驶员误工补贴3000元,共计12000元;2013至2014年镇工会违规给镇正式干部黄海峰、罗祖金、江先龙分别发放工会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各5200元、4000元、1200元,共10400元。青州林业站干部刘召新2016年违规领取补贴632元(已退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核实违规发放的情况,查核已发放对象身份信息;二是对属于临时聘用、离职外出和离岗退休的违规领取人员作出情况说明;三是完成清退违规发放资金13400元。
(34)反馈问题:部分村自立名目以各类形式给镇村干部发放补贴,如,前山村2013至2014年以现金方式给参加“七·一”“八·一”党员活动日的村两委主干、镇干部每人发放100元补贴,涉及14人1400元;2014年给村两委主干违规发放2013年度中秋、国庆过节、防火值班补贴2500元;洽湖村2013年以现金方式给参加“八·一”退役老兵座谈会的村两委主干、镇干部每人发放100元补贴,涉及11人1100元;青州村给村主干发放2014年春节值班补贴、团拜慰问涉及6人3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核实违规发放的情况,查核已发放对象身份信息,对涉及领取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和镇干部等一律予以清退,核实前期已退4400元,本次清退7650元;二是于2018年9-10月对所涉及的青州村等5个村书记、经管站站长曹某等进行提醒谈话,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5)反馈问题:青州镇政府食堂未建立内部管理机制,2015年1月起每月违规向食堂转付食用油和调料1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18年6月收回食堂承包人交来食用油和燃气补助36000元。
(36)反馈问题:2015年度未及时扣除6名离职干部餐费1480.6元、2016年未及时收回干部用餐费3114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收回干部欠缴餐费4621.6元;二是制订印发《沙县青州镇食堂管理制度》(青政〔2018〕113号),规范和加强食堂管理,每月统计和公示干部用餐费用情况,及时结算干部用餐费用。
17.关于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的问题。
(37)反馈问题:经查青州镇及下辖村(居)2013年以来账目,前山村2013年召开“七·一”“八·一”座谈会,在党员会议伙食费中出现香烟消费共计713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查前山村因地处偏远,每次会议均安排集中办伙食,标准控制在每人40元以内,但前期未注重香烟消费情况,如实将香烟支出列入会议伙食附件票据中,已于2018年9月26日对前山村支部书记谢某批评教育;二是2018年10月8日朱源村茅某等4人已清退违规购买香烟款556元。
(38)反馈问题:镇党政办2013年6月13日购土特产280元,未附具体清单;2013年6月15日,购买香烟计390元;镇计生办2013年4月、9月分别在沙县夏商百货、新华都商场购买土特产花费47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责成涉及部门排查相关支出情况,清退购买土特产支出5370元,其中2018年11月26日党政办清退670元、11月29日卫计办清退4700元;二是由镇纪委及相关分管领导于2018年10月对党政办主任吴某、卫计办主任官某进行批评教育。
(39)反馈问题:青州派出所报销2013年高档茶叶款开销(每张发票按400元、500元茶叶各一斤),共计3笔27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再次核查票据及附件材料,青州派出所分别于2013年2月10日、4月5日、6月16日三次在沙县御品茗茶商行购买茶叶,经手人范某,三张收款收据均记录为200元、250元茶叶各2斤,报支时财务要求提供正式税务票据,后到店补开三张票据,均误将两斤开票成一斤,金额与附件相符,2018年10月22日已由青州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二是水利工作站酒水费用支出已向县委巡察办说明属于2012年度未出账支出,非2013年度新支出情况。
(五)违反财经纪律方面
18.关于账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40)反馈问题:镇会计工作基础薄弱。个别财会人员相关财经知识和法规学习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账目管理混乱,现金账、会计账按季度编制,现金账经济业务摘要无法表述业务内容,记录含糊、且随意涂改。如,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黄美清任行政出纳和兼任水利工作站会计期间,14个财会年度集中一本手工账本记录,没有按照财务制度对每年度账目进行结转,逐年装订、逐年存档,各科目月结余栏未写借贷方,账页未编号码,一份记账凭证附件多达几百张原始凭证。内控不严格。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大部分未在凭证封面签章,所有的凭证中记账、复核、制单均无具名,体现为系统管理员,行政账上2013年至今没有打印总分类账、2015年之后会计凭证没有附银行对账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9月20日组织全镇财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青州镇财政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内控机制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二是已责成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黄美清按规定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并逐年装订账册凭证;三是于2018年9月18日对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黄某进行批评教育,对财政所所长郑某进行提醒谈话。
(41)反馈问题:存在白条入账问题。青州自来水公司2013-2014年共计3笔13846.5元自来水维修费全是以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于9月20日组织全镇财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青州镇财政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内控机制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二是严格票据审核,根据财务人员不同分工,落实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防止不合规票据入账,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三是由党政办主任吴某就发票和原始凭证涂改问题作出说明,于2018年10月17日对党政办主任吴某进行批评教育,9月18日对财政所所长郑某、28日对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徐某进行提醒谈话。
19.关于多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
(42)反馈问题:2013年1月-2017年6月,镇公务接待费除账面数156.72万元外,以“工资福利支出-干部用餐伙食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4个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5.0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青州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青政〔2017〕212号),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接待范围、标准、纪律,严禁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和违规接待。二是9月20日组织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规范科目归集按规定列支渠道列支,对使用不当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三是责成相关财务人员按规定调整记账科目,保障财务会计严肃规范。四是开展不定期内部审计,促进财务核算规范管理。
(43)反馈问题:2014年、2017年南三龙铁路建设指挥部分别将23234元、4913元接待费列为“办公费”科目开支。计生办2014年度公务接待费全部列入“会议费”中记账,招待费科目无数据,全年共产生会议费31184元,无法分清招待费与会议费具体数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青州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青政〔2017〕212号),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接待范围、标准、纪律,严禁超标准接待、同城接待和违规接待。二是9月20日组织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规范科目归集按规定列支渠道列支,对使用不当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三是开展不定期内部审计,促进财务核算规范管理。
20.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的问题。
(44)反馈问题:2013年7月以来,对干部、职工报支差旅费未认真审核把关,存在票证不符和多报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情况。如,2013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期间,罗起柳等2人出差青岛、大连,既报销出差期间餐费3840元,又报销伙食补贴960元;2015年3月期间,邓道梧等2人4次自带车辆去三明办事,以乘车发票报销车船费390元;镇退休干部黄礼兴用加油费发票报销车船费及公杂费182元等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责令相关当事人主动清退不合规的费用,完成清退资金1550元,由黄礼兴对加油费发票报销车船费作出解释说明。二是研究细化镇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用报支标准,加强对干部、职工报支差旅费审核把关。三是要求财务人员在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的同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于2018年9月18日对镇财政所工作人员黄某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21.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5)反馈问题:库存现金数额较大,超出规定的限额,如青州镇行政户2016年3月31日现金余额55812.94元;2017年3月31日现金余额10473.21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各独立账户的出纳员培训,明确出纳现金留库限额,严格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财务收支结算规定;二是严格控制现金出借,工作人员非出差等需要不得借支现金,确需借用现金的,按规定及时报销结算,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末对各部门财务出纳日记账及留库现金盘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于2018年9月18日对镇财政所行政出纳黄某进行批评教育谈话。
(46)反馈问题:多数村级账中的现金留库比例普遍超额,如,青州村2014年12月末,现金结存83097.05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各村级报账员培训,明确现金留库限额,严格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财务收支结算规定;二是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末对各村出纳日记账及留库现金盘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22.关于违规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47)反馈问题:查阅2013年以来青州各村账册,发现存在超5000元以上支出用现金形式支付的问题。如,溪坪村2014年用现金支付水尾桥水利建设工程款63885.58元;坂山村2014年用现金支付公路维护费23000元、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调整补偿费16950元;朱源村2013年用现金支付村尾村道路硬化工程款12096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结合新任村主干培训,10月25日集中开展了《沙县村集体会计代理委托规定》的学习培训,强化了各村主干遵守财经纪律意识;二是拟邀请县农业局经管站对各单位、村财务人员进行有关财经纪律及相关业务培训,促使各单位报账员、出纳员牢记财务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规定,2018年9月21日对经管站站长曹某等进行谈话提醒,杜绝再次发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行为。
23.关于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
(48)反馈问题:固定资产未及时足额入账,如卫计办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冰箱等共计10600元,未列固定资产核算;综治办采购电脑、电视、相机等各类设备共计46403元,未列固定资产核算;镇政府采购电脑、办公家具等共计34634元,未列固定资产核算;派出所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装备共计40220元,未列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将相关应登未登的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作相应调整,所有达到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资产设备均应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要求镇属各独立账户单位严格固定资产台账管理,每年度落实更新固定资产登记和报废处置情况。
(49)反馈问题:未及时收取承包款。2014至2016年度青州镇应收南庄水电站承包款111万元,尚有17.2万元未收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自有资产资金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催收追回外单位资产发包收益,必要时采取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解决。已于2018年11月7日发函南庄电站要求限期上缴所欠承包款。
(六)工程领域监管不严方面
24.关于工程领域监管不严的问题。
(50)反馈问题:经查2013至2017年青州镇及下辖站(办)、村建设项目,发现青州镇为业主的工程项目邀标多、招标少,预算审核不严格,出现工程超预算10%等问题,如,抽查2015年实施的9个项目有5个项目超预算价10%以上,其中:镇行政服务中心扩建项目,预算价116463元,决算价195416元,超出预算价的68%;镇政府停车棚工程,预算价86677元,决算价154205元,超出预算价78%;澄江楼村地掷球场工程,预算价81480元,决算价131191元,超出预算价的61%。这些超预算10%以上项目仅有镇班子会议记录,未见超出部分的招标、邀标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建章立制,制定印发《沙县青州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青政〔2018〕124号),规范工程项目实施、发包、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及档案材料等的管理要求;二是加强巡查监督,对年度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镇纪委、村建站联合开展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落实整改;三是强化问责推动,对有章不循、有纪不遵、我行我素不按规范管理要求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处分。已于2018年9月21日对村建站站长郑某进行提醒谈话。
(51)反馈问题:部分村级项目存在未公开招投标、重复申报项目等问题,如,后洋村2013年申报的造福工程安置区景观工程(总造价487015元)、园林绿化工程(497383元)、宅间道绿化工程(123762.2元),均未进行公开招投标;2016年实施的村容美化亮化工程总造价272787.53元,未公开招投标;2016年以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名义重复申报村容美化亮化工程项目,套取财政奖补资金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规定,3万元(镇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应经村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纪委备案,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投票;二是及时建章立制,制定印发《沙县青州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青政〔2018〕124号),规范工程项目实施、发包、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及档案材料等的管理要求;三是加强巡查监督,对年度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镇纪委、村建站联合开展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落实整改;四是强化问责推动,对有章不循、有纪不遵、我行我素不按规范管理要求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处分。已于2017年11月对时任后洋村书记林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时任后洋村主任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七)其他方面问题
25.关于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52)反馈问题:2013至2017年期间,青州镇派出所大笔费用,如干警的食堂备勤伙食用餐费(每月4000-6000元不等)、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差旅公务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广告宣传费等,在镇综治办报支,缺乏有效监管措施,容易产生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18年初已规范政府支持公安派出所建设支出渠道,严格按经费补助方式支持公安工作;二是严格综治账户管理,确定综治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不得支出外单位人员业务支出情况;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清理对公账户支出范围,加强资金使用审核把关,确定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保证国家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报销凭证齐全有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8年5月10日收到县案对管室移交县委巡察发现的3件3人问题线索,现已完成2件2人,正在初步核查1件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无法开展组织活动的5个非公空壳支部,进一步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对接,拟申请撤销,尚未查结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依纪依法依规,厘清事实,落实追责问责。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这次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推进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688009;通信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青州村南路8号,青州镇党政办收;邮政编码:365057;电子邮箱:qz5688009@163.com。
中共沙县青州镇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