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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沙县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县委十二届第九轮巡察一组对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27日下午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计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是对本局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及时召开党组会就整改落实工作做出详细部署,要求局党支部及全局各股室、城调队、农调队都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近期的工作重心,要求全局上下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提高统计工作上台阶的契机,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局整改办协调监督”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要求局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分管部门和涉及的整改工作做到及时部署、及时督查。三是分解任务,落实整改。组织局整改办公室的同志,认真梳理反馈问题,把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坚持聚焦“病灶”,集中精力纠偏纠错、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履行职责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事、保落实”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党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把党的建设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理清党组工作职责,充分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落细工作,今年来,局党组对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召开会议5次,均已按规范要求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2.学习贯彻上级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比较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持续掀起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好“两个维护”,发挥主动担当精神,认真抓好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今年来,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5次,其中:3月份专题学习安排了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及时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特别是加强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代表团的讲话精神学习,确保了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党支部也在第一时间安排了相关内容的学习。
(2)推动县里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有力,对县委“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项目攻坚竞赛年活动等重大决策部署,存在以会议传达代替落实现象,没有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落实好县委“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暨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活动各项部署。一是抓调查研究。安排每个局班子领导,每年抓好一个课题调研,提供一篇有内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抓信息分析。要求每位统计干部每年要提供2篇统计调研分析与6条统计信息,搞好数据解读。三是抓统计服务。主动服务“五比五晒”、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等县委中心工作,组织全局“四上”各专业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对企业申报统计入库和开展统计工作进行面对面辅导,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督导等,增强担当作为,抓好优质服务。截至5月份全局已撰写统计调研分析5篇,编发统计信息五期10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统计参考。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原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科学决策“三重一大”事项。2018年12月下发了沙县统计局党组文件(沙统党组[2018]3号)对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明确,针对我局有关人事、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决定等“三重一大”工作,目前均已上局党组会研究,会前由分管领导提出议题,相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做好汇报;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并邀请驻发改部门纪检组长参会监督;每项议题由参会领导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态,主要领导在最后发言表态,充分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年来,对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局党组召开有关会议5次,均已按规范要求做好党组会议记录。
㈡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二是上半年党组已专门开会研究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补齐意识形态工作短板,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分工,抓紧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三是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落实,在局党组召开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领导就落实好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相关述职。
5.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设,努力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抓好抓牢党组理论学习工作,今年已按学习方案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二是强化党支部学习例会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等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干部日常思想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三是利用“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多形式开展思想教育,统计局干部“学习强国”平台的人均学习积分在党委今年1季度通报中名列第2位,将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四是加强了党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记录管理,加强了专题学习有关资料归档工作。
6.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要求党支部今后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工作要规范,专题学习教育必须有学习方案、有学习安排、有学习心得、有问题讨论、有整改措施、有工作总结;特别要求抓好下半年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断增强学习活动实效。三是全面深刻理解、吃透党章党规、对照党员标准寻找差距,反省自查,规范言行;四是进一步完善专题学习教育相关材料补充归档工作。
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二是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上半年党组已专门开会研究了1次党建工作。
8.“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规范开展局党支部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二是安排党组领导干部到支部上党课活动,上半年已安排党组书记到局党支部上党课一次。三是加强学习,4月18日组织支部组织委员和整改办同志到县市场监督局和县住建局学习支部党建工作,特别是党支部的各种会议记录,档案整理等工作。四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党支部活动,按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地召开支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支部各项工作或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严格区分例会学习记录与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记录。
9.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二是严格规范程序。按县委组织部(沙委组[2019]综字2号)文件精神,按程序做好会前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工作,规范开好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示范带动,支部班子和支部委员都开展了党性分析和问题查摆,明确了问题清单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党员之间认真开展了相互批评,指出了个人存在的问题,达到了相互帮助、互相提高的目的,确保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规范地开展了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党员个人表现,经党员互评和支委会议研究,确定5人评定优秀等次,其他13人为合格,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各项组织生活资料的归档管理。
10.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做好“一账一簿一证”等有关党费台账管理,及时公开党费收缴和票据使用工作。二是已按有关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按月缴交党费,支部按季解缴给上级党委。三是强化党务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公布一次党员党费收缴信息,进一步规范支部党务信息公开。
㈣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办公室分管领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好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规范各类接待工作。二是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开展类似问题检查,对超范围参加陪餐人员责令清退陪餐费用,超陪5人已清退费用每人85元,共计425元。四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和监督,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支部纪检委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务接待等情况。
12.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责成局财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对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整改,“举一反三”完成清退相关多报差旅费用,目前全局已完成清退2013年来多报差旅费用24人,金额11645元。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开支制度,加强财务报销制度管理,对无领导审批手续的坚决不予报销。三是对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把审核关,加强财务管理。四是对局会计和出纳等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调整了两位新录用的财务会计毕业生从事会计和出纳工作,并组织她们参加了县财政和总工会举办的财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她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13.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行好公车管理使用相关制度,从严规范公务用车支出与管理。二是我单位已于2016年12月完成车改,闽GK0811和闽GE3861两部汽车已全部上交并完成拍卖。三是我局车改后的公务用车都坚持向平台申请派(用)车制度,坚持用车人登记申请,主要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向平台派车制度;主要领导用车,由办公室登记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平台派车制度;完善了公务活动的派(用)车审批手续。
14.工作作风不扎实,执法不够有力的问题。
(1)深入基层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下基层、进企业、送政策、促发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强化担当作为,进企业调研、到一线指导、集群众智慧、出优质服务。二是各分管领导率先垂范,带领统计干部深入企业、村(居)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统计工作督导,促进统计工作健康开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5月我局干部结合“四经普”下村居、进企业指导约18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普查工作的开展。
(2)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统计执法不严格、程序不规范问题,5月6日由分管副局长和政策法规股股长到市局专题学习,组织制定了《沙县统计执法程序细则指引》并通过市局政策法规科审查,为今后我局统计执法规范化提供遵循。二是要求政策法规股在今后执法中要严格执法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注重执法程序细节,确保今后执法工作公正规范。三是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向市局政策法规科推荐两名近年录用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补充我县统计执法新鲜血液。
㈤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突出领导带头。由党组书记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带头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各分管领导按责任制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上半年党组已专门开会研究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并根据人事变动和领导分工调整了党风廉政责任范围。三是突出责任传导。由党组书记带头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好倾向性问题的廉政谈话,形成压力传导、警钟长鸣;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所分管股(室)及“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工作。
16.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丰富教育形式,上半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次,组织在职党员观看了警示片《网上谍影》和《警钟长鸣》。二是突出责任传导,要求各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提醒,开展好日常廉政谈话,做好“咬耳扯袖”工作。上半年开展廉政谈话18人次,其中: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5人次,分管领导与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3人次。三是党组书记带头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遵规守纪巡查,形成压力传导、警钟长鸣。四是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要求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局党组书记对涉及述责述廉工作不严谨的个别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认真纠正述责述廉中存在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抓好后续工作整改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县委“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暨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活动各项部署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扎实整改,扩大成效。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在全面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存在的隐患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延伸扩大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章立制,扎紧笼子。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标本兼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抓好制度建设,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切实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执纪问责,加强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经常“红红脸出出汗、咬咬耳扯扯袖”,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在全局上下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新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3684;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政府大楼二楼统计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tjj123@126.com。
中共沙县统计局党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