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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9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对县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12日,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向县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妇联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县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从严从实从快,立说立行,不折不扣,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严抓细抓到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目标。县委巡察反馈会议后,县妇联党组立即召集全体党员干部开会,对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深入全面的传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立说立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人,规定整改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县妇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五抓五看”要求,直接动员部署,直接组织协调,直接督办,直接抓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深刻反思。县妇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个别谈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挖根源、细查原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做到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整改是政治任务,要从严从实做好整改工作,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中。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务求整改实效。县妇联党组以落实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坚持巡察整改与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和推动工作。着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台账,紧盯措施抓落实,问题整改一个,台账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政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⑴反馈问题:议事决策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专题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沙县妇女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部署以及对妇联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⑵反馈问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传达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2019年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大会,传达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暨“干好每一天”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精神,主动对标目标任务,制定《沙县妇联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方案》,制定相关重点任务2项,切实将妇联工作融入到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二是集中研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工作相关文件,增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的认识。在“虬城姐妹”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和禁毒知识,提升广大妇女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⑶反馈问题:传达贯彻上级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重要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探索妇联改革创新举措,把妇联改革落实落细。2018年12月召开了沙县妇女第十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妇联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新一届领导班子,县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有兼职副主席3名、挂职副主席1名,进一步深化了妇联改革。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巾帼建新功”系列行动,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建设生态家园巾帼行动、巾帼圆梦行动等,为女性创业创新创造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依托沙县小吃品牌效应,培树创业女能人。4月份以来,与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培育一批优秀女性创新创业带头人。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2019年以来,党组成员到挂包贫困户入户2次,落实挂包的富口镇郭墩村贫困妇女儿童慰问金8人4000元。
    ⑷反馈问题: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弱,创新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十二大和县委、市妇联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创新思想引领方式、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做实联系妇女群众工作、纵深推进妇联改革。由党组书记牵头,结合实际制定《沙县妇联2019年工作意见》,明确全年重点工作17项,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妇女思想政治引领、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创新创业、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推进妇联改革等各方面,力争在妇联组织建设、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创品牌。
    2.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⑸反馈问题:重要事项未经集体讨论通过,重大经费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完善《沙县妇联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沟通交流,重大议题做到会前加强沟通、会上充分讨论、会后坚决执行。自巡察以来,已对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研究2次,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同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真实反映党组研究、讨论、决策过程。
    3.关于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⑹反馈问题:对巾帼扶贫小额贴息信贷程序把关不严,“两癌”救助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着力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上级拨付资金真正落实到位。二是增强工作人员扶贫帮困意识,按要求认真审核“两癌”贫困妇女、春蕾女童等相关救助材料,及时将救助金拨付到位。自巡察以来,县妇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时拨付“两癌”救助金,2018年第三批“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共5.7万元已全额及时拨付到位。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针对巾帼扶贫小额贴息信贷程序把关不严及“两癌”救助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党组书记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㈡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⑺反馈问题:未按县委的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网络阅评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二是把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安排1次意识形态相关学习内容,2019年已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三是强化对“虬城姐妹”微信公众号等舆论宣传阵地建设,完善新媒体管理举措,并指派专人管理。
    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⑻反馈问题:学习方式单一,学习记录不规范,学习开展较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沙县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2019年沙县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坚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今年已开展学习5次。二是丰富学习形式载体,通过轮流宣讲、互动交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机关党员思想武装、理论武装。三是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学习,明确主讲人、备齐相关资料,督促中心组成员规范学习记录,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成效。
    6.关于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⑼反馈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稳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贯穿党组中心组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推广、运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学习平台,让党员随时随地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学习教育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二是继续抓好百千万巾帼大宣讲,积极组织各级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先进典型、妇女代表和巾帼志愿者队伍,深入乡村社区、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庭院广场,通过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以及召开座谈会、学习会、分享会、文艺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增进妇女群众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2019年已组织近20场的宣讲活动。
    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的问题。
    ⑽反馈问题:记录不规范,记录缺失,未按规定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思想上重视。充分认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将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县妇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县妇联2019年“三会一课”计划安排表和“党员活动日”计划安排表。二是落实上从严。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到记录规范、不缺项,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指导上从细。加强对记录人员的指导培训,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8.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⑾反馈问题:未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党组成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诚心接受党组织的关心、帮助和监督。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在2019年组织生活会上,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开展问题整改,通过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梳理班子问题9个,个人问题24个,并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举措35条,以上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⑿反馈问题:没有按要求换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县妇联党支部于2019年1月召开党员大会,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选出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副书记。
    ⒀反馈问题: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间、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的思想沟通,每年至少开展1次,关注党员思想动态,制作谈心谈话记录表,及时做好记录。年初民主生活会及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已落实会前谈心谈话。
    9.关于制度制定不够严谨的问题。
    ⒁反馈问题:制度过于简单,制度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沙县妇联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沙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沙县妇联党支部议事决策规则》等一系列机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提高思想认识,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执行相关制度。
    10.关于党费收缴比较混乱的问题。
    ⒂反馈问题:存档材料不齐全,核定收缴基数不准确,没有按月收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县妇联党支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健全党费收缴凭证,并加强执行督查。二是按照《党章》规定及时核准支部全体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加强党员教育,强化身份意识,让党员自觉、及时、足额缴纳党费。至2019年6月,全体党员党费已及时足额缴纳。
    ㈣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⒃反馈问题: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事前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不超标准接待、不超陪餐接待。二是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⒄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开展违规发放补贴清退工作,已清退违规发放的2000元津补贴,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财务管理、规范津补贴发放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⒅反馈问题: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研究细化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用报支标准,加强对干部、职工报支差旅费审核把关。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落实财经纪律学习的同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已完成多报支差旅费的清退,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1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⒆反馈问题:审批程序不严格,报销附件不全,差旅审批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票据报销管理,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对奖励、补贴、劳务费发放标准予以明确,规范账务处理,加强现金收支管理,发挥好审核、复核、审批环节作用,注重附件审查,做到应附尽附,做到规范报销。二是严格执行《会计法》及财经管理制度及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严格执行支出会议研究制度,执行支出签批审核意见,层层核实准确签批列支意见,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费支出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三是健全完善《沙县妇联差旅审批制度》,明确县妇联工作人员下乡、出差等公务活动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13.关于公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⒇反馈问题: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执行派车制度,未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未配备专职驾驶员,车辆维修未执行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组书记是公务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单位例会、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执行《三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明车改办〔2018〕2号)文件规定,县妇联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提前在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按规定完整填写派车单信息,规范使用公车。三是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执行派车制度、未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公车改革前未配备专职驾驶员等问题,党组书记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检讨,并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4.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21)反馈问题:服务基层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2019年4月印发《沙县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妇联执委常委履职规则(试行)》,明确执委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对基层妇联组织、机关妇委会的指导,并于2019年5月举办新一届执委及妇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增强妇联干部服务意识。二是切实改进作风,开展了“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通过入户走访,收集妇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5个,解决3个。
    (22)反馈问题:公文签发不规范,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收发文管理,严格执行文件审签制度,并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文收发管理、档案整理等业务技能。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做到记录详细规范,不漏记。
    ㈤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问题。
    (23)反馈问题:主责意识偏弱,推进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五抓五看”要求,强化党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定期研究、部署、报告工作机制,每半年至少听取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19年已专题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二是制定《沙县妇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建立压力传导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工作格局。
    16.关于履行责任监督不严的问题
    (24)反馈问题:落实廉政谈话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突出廉政谈话质量,针对问题谈,不简单以一般业务性谈话代替履行主体责任谈话。二是强化廉政谈话全覆盖,要求全体班子成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至2019年5月底,党组书记已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
    (25)反馈问题:执纪监督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密切与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系,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二是紧盯行政审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廉政风险点,认真排查和防范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确保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干部。
    (26)反馈问题:联系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并通过组织妇联干部旁听县法院职务犯罪庭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报全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切实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27)反馈问题:遵守党的纪律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二是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瞒报问题,已接受县委组织部函询,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检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阶段,沙县妇联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暨“干好每一天”开展“项目攻坚竞赛突破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今年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推进县妇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条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从思想教育、党的纪律、选人用人、组织生活、作风建设、党内监督等方面全面从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坚决支持机关党支部履行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认真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深化巡察后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坚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加强建章立制,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坚持问题导向,查找漏洞,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大专项资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廉政风险。注重把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规范,切实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明党的纪律、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管理干部,促进县妇联机关内部管理和廉政建设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是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以整改成果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妇联组织的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女十二大精神,认真按照2019年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持续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脱贫攻坚行动、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建设生态家园巾帼行动、巾帼圆梦行动等,以更加严谨的工作作风,更加勤勉的工作态度,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推进妇联改革创新,使妇联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团结引领全县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沙县”贡献半边天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268;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凤岗街道府前社区金鼎城五楼妇联办公室,邮政编码:365500;电子邮箱:sxfl-2003@163.com


                                              中共沙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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