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中共沙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5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三组对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展了巡察。8月26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4项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自接受县委巡察以来,工委领导班子始终主动配合、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工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工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工委委员、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副书记兼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动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8月26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县直机关党工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9月14日,召开县直机关党工委巡察整改动员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敢于直面问题、吸取教训,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时间、内容、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是制定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印发《中共沙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项问题和3条巡察意见建议细化为29个具体问题和46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工委常务副书记带头认领7项牵头整改任务,带动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领整改任务,充分发挥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督查,抓实整改落实。为了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工委常务副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6次召开工委会研究完善整改措施、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先后13次召开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在厦门》等系列采访实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行为的通知》(沙委办发〔2020〕1号)等内容,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市县经济工作形势分析暨“项目产业百日攻坚大会战”动员会议等相关重要会议精神。二是制定贯彻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已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将开展各类党建创建活动助推“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五比五晒”内容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提出工作具体要求,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激情。三是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10月通知要求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将宪法的学习纳入下半年“三会一课”内容;已于10月24日深入党建共建石桥社区,组织开展入户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知识、“平安”建设等宣传资料。

  2.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等材料,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已在2020年度分工文件中明确工委副书记曹爱珍为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分管责任人;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范畴和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考评细则》、述职评议;已于4月和6月两次召开班子会专题部署和分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已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10月23日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三是加强网评队伍建设。研究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网评员,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新思想的学习。严格落实工委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已将《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采访实录纳入2020年度工委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并开展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主题党日,及时转发最新颁布的党规党纪、中央领导重要讲话、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文件等公开学习资料,加强党员网上学习,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强化党务培训。于6月16日-19日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18名学员参加了该培训;10月27-28日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280余名机关党务干部参加了该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对县直机关各党组织的党建业务指导。研究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考评细则》等全县机关党建工作建设性指导意见,10月份提请县委组织部印发《中共沙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沙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化“亮灯行动”提升机关党建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效的通知》(沙委组综〔2020〕20号),用于具体指导县直各机关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四是扩大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对象范围。于10月2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将征求意见的覆盖面扩大到共建社区石桥社区和挂钩联系村南阳村。五是于10月份完成主题教育材料重新梳理归档,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内容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并于9月30日组织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题分析会。二是研究制定《沙县县直机关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已组织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召开警示通报案例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四是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已于2020年9月14日完成对新任职1名人员的岗前廉政谈话,并要求被谈话人在谈话末时作表态,规范廉政谈话程序。

  5.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发挥监督职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整改方案。9月15日召开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与措施。二是加强制度完善与执行监督。督促完成制定修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18项,督促落实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三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按照“严实深细”的监督要求,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工作开展与内部管理情况,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工委日常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6.执行上级文件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超发放文明奖清退整改。组织相关人员于2020年9月3日完成超额发放文明奖706.50元清退工作。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分别于8月14日和9月30日两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沙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沙指导〔2020〕1号)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履职工作能力。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已于9月14日完成对财务人员谈话提醒1人次。

  7.公务接待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对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学习。于9月30日组织工委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沙委办发〔2017〕19号)文件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二是规范公务接待。9月份以来,办公室严把接待审核关,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做好接待;财务人员严把入账关,对报销票据三单齐全不予以入账。

  8.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做好党务培训预算和办班审批流程,2020年培训计划已经沙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审批文件《沙县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沙干训办〔2020〕1号)。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票据审核、审批程序,财务严把票据审核关,对票据附件不齐全、审批手续不规范等情况坚决不予入账。三是组织有关培训规定文件学习。于9月30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沙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沙财行〔2015〕1号)文件。

  9.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修改。已于10月底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更新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二是强化考勤管理。已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9月份以来已开展两次督查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工委制度汇编》。已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于10月底前完成了《工委内部制度汇编》修改工作。

  10.公务用车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规定使用公车,要求一律通过公共用车服务中心预约派车。二是私车公养和公油私用清退整改。原临时驾驶员已于2020年6月24日完成公油私用2292.85元及加油卡(卡内有油款余款2707.15元)清退,于2020年9月3日完成私车公养1075.80元加油款清退。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办理加油卡销卡退款手续,已于10月中旬向加油站移交相关票据和卡,现已完成加油卡销卡退款2707.15元。三是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因原临时驾驶员已离职,于9月14日完成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1人次。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学习。于9月30日组织工委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的说明》等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11.文风不够务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在巡察整改期内规范工委发文,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严格落实县委年度文件精简量化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文风整改落实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务培训。于5月份工委领导带队组织部分机关党委副书记和党务干部到三明市交通、林业等六个市直单位观摩学习“党建服务品牌”创建;6月份举办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2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8月份选送2名机关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10月份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280余名机关党务干部参加了培训。二是加强对各机关党委党建业务指导。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考评细则》等全县机关党建工作建设性指导意见,用于具体指导县直各机关党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同时,结合党建季度督查工作主动深入各机关党委和部分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工作督查调研指导,并督促各机关党委加强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把机关党建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压实责任抓推进。要求各机关党委书记亲自研究、布置、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书记抓、抓书记”要求。10月9日制定下发“三份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支部(总支)书记在机关党建中的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传导。四是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确保优秀不超三分之一。

  13.党内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于2020年9月30日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有关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内容,增强班子成员落实民主集中制思想意识。二是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于10月底前完成班子议事制度建设,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要求“三重一大”事项规范提交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策,由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形成会议决议后执行。四是规范工委委员会议程序和记录,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在记录中如实体现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的内容。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于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纪委监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到会指导。工委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深入各机关基层党委、党建共建石桥社区和驻村帮扶挂钩联系村南阳村等基层一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会上,班子成员本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开门见山,直指问题,对班子成员近年来在做人、做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差距、不足进行了深入的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1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对不及时上解党费的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到及时催缴,今年以来未出现党费上缴跨季现象。二是坚持党费专户集中管理,党费收缴、回拨、使用纳入党费专户统一核算管理。已于2018年11月完成该项问题的整改落实,2018年11月9日将行政账户中专设科目“其他应付款——党建经费”中结存的党费剩余款项(即以前年度组织部党费回拨款和补助款)704936.17元转入党费专户,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进行规范统一的核算管理。三是规范报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已于10月9日规范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提交2019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今后将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五是加强党费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10月15日组织相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党费管理相关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沙县县直机关党工委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亮灯行动”,创建“模范机关”,助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从严从实、坚持不懈,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紧抓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3个方面14项问题和3条巡察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督查,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健全制度体系。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适用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工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经过这轮巡察整改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发展本领上、履职能力上要有新的提升。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常抓不懈。要转变作风,全面加强工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用心用情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实现“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任务目标,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106;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政府大楼九楼东侧;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5822106@163.com。



                                                                                                       中共沙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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