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5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28日至6月27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8月2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反馈会后,沙县财政局党组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一是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以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为指导,提高站位,端正态度,统筹兼顾,强化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周灿松为组长,副局长张陆平、杨水泉、洪华江、洪华良为副组长,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反馈会以来,共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链条,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落实、到位、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反馈问题:上级重要精神传达学习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力求学以致用。结合财政工作制定《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方案》。通过加强学习,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措施。2020年在市对县“五比五晒”活动中,一至三季度财政指标考评居小组第一。因工作突出,财政部驻福建监管局于11月17日,在沙县召开福建省中央财政监管会议。二是创新学习载体,拓宽学习渠道,进一步深化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理解。三是坚持知行合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沙县发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以来全县共减免税费1.19亿元,免征部分行业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96.29万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主动了解特殊转移支付和特别国债分配方式,及时上报资金需求项目。截至目前,省市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10.55亿元,各类债券资金13.44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基本民生、项目建设、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资金需求。

  2.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

  反馈问题:开展主题教育不深入、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党性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通过分析主题教育中欠缺和不完善的内容,寻找短板,严格按上级要求扎实推进、积极开展。9月至12月认真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11月开展“学习全会精神、撰写心得体会”的活动,收到心得体会33篇。二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在学习内容上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组织学习习近平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同时为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定《沙县财政局干部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注重督促考核。10月以来,分别开展党建知识、“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各一次,同时每周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将考试和学习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不足,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六个纳入”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根据县委下发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先后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共沙县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沙委宣〔2020〕4号)及2020年沙县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学习材料。二是落实责任。完善班子分工,在2019年11月25日印发的《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沙财党组〔2019〕10号)文件中,明确专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8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强调,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体干部职工年度二级绩效考核内容,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意识形态不足方面进行了讨论。三是加强中心组学习交流。组织班子成员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及习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等,并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开展研讨。通过学习研讨交流,提高了班子成员落实主责主业意识,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四是落实管控。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提升网络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安排1名专人负责局网络信息工作,建立网络信息台账、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印发《沙县财政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沙县财政局关于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的通知》等各项制度,强化互联网信息的审核、监管,完善对微信、微博等敏感信息网络舆情处理机制。

  4.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够扎实有效问题

  反馈问题: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年初预算编制工作。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通过《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已将未列入事项,编入本级当年预算。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及时将省市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或列入下半年调整预算。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印发《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及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沙财库〔2020〕3号),重申国库集中支付划分方式,同时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全程动态监控机制。通过系统“冻结、预警”功能,有效地管控预算单位大额支出、大额现金支出、集中支付同户名转账等内容的核实预警事项,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能力,严肃财经法纪,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提高采购监管水平。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要求政府采购全部线上运行,达到实时全程监控。组织各有关预算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讲解和业务培训,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四是深化1+X检查。重新制定《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每月一次开展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对高桥初级中学、大洛镇政府、沙县票据中心等10个单位进行了10次专项督查。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反馈问题:党组对于落实上级决策贯彻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学用结合抓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部署,围绕县委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紧密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加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2020年以来,共安排各项扶贫资金3979.72万元,下达疫情防控资金2300万元,补助和减免820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助力。二是在招商引资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根据《关于做好“项目产业发展攻坚年”招商引资考评工作的通知》(沙委办发明电〔2020〕68号)文件要求,目前已签约落地1家,签约意向1家。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10月12日局党组书记周灿松为党员干部上《严守底线 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廉政专题党课。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局党组于10月13日至16日对局机关、局退休支部两个支部的2020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党建日常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廉政防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国家监察》系列节目及《姜增杰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听取警示案例通报4次,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0余条,组织召开股级以上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会1次,班子成员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和岗位“风险点”提醒约谈合计14次,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1次,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四是抓好风险防控。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工作岗位,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47份,编制《沙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形成早提醒、早告诫、早纠错预警机制。

  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反馈问题:日常工作推进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在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共收集分管股室人员向党组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6条,支部向党组班子成员提出建议1条,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理、解决、改进,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二是落实资金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要求财政部门参与验收的项目,主动参与,共同做好验收工作。三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在关心关爱干部方面做到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同等对待。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反馈问题:公务接待和津补贴发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做到“三单”齐全,无接待函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确保不再发生此类行为。二是清退整改。已足额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工作。

  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反馈问题: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业务素质。10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计法》《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财经文件及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经意识,严守财经纪律。二是完善审批流程。9月制定《沙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国资公司8月重新修订《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办法》、《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理顺财务报销流程,明确审核责任,规范票据报销,完备支出手续,防止出现违规报销事件发生。三是清退整改。9月已完成违规报销的接待费、考试报名费清退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明确资金渠道。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沙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沙工〔2018〕112号)文件精神,按规定标准和途径向工会会员发放困难补助等福利。五是及时处理账务。针对账户其他应付款原挂账陈守杰42000元已于10月15日缴入沙县财政局金库账户,现该笔账已冲销。

  10.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反馈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沙车改办〔2020〕1号)文件要求,加强公务用车、加油卡、ETC扣费卡管理,建立公务车平台使用台账,要求财务每月定期核对加油卡、ETC扣费卡明细,防止出现公车私用、公油私用等问题。二是及时纠错整改。国资公司8月修订完善《公务用车制度》,10月10日驾驶员已全额清退违规加油款并作出检讨,党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1.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充分,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根据省、市专项资金有关政策,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印发<沙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沙财农〔2020〕16号)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督查。9月开始对乡村振兴、扶贫资金及一事一议项目进展实行每月上报制度,并与县委乡村振兴办、扶贫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下发《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提出督查指导意见。三是做好业务培训。根据财政工作需要, 11月13日组织乡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软件年结、重点应用培训和财政支农政策业务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及全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强化跟踪服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做好保障和监管,主动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行项目动态调整,防止出现“资金等项目”的现象。

  12.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外欠资金催缴。10月国资公司重新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梳理外欠资金,加强欠款的催收工作。针对福建沙县侨丹实业有限公司欠款164.71万元问题,坚持确保债权不灭失原则,已与侨丹实业有限公司对接,及时追缴欠款。二是严格执行招标制度。进一步明确外招租资产流程,针对未经公开招租一律先采取公开招租,只有经公开招租过的资产,经承租人申请并获原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审批同意,方可允许续租。三是规范租赁管理。国资公司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于10月制定《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评议会制度》,对特别使用的资产租赁,需在合同到期前,由承租人向资产管理评议小组提出延长租期申请,小组会议讨论后明确租赁期限。坚持利于国有资产稳健运营原则,对业态特殊的行业采取“一项一议”的方式,专项审核评议延长租赁期限。

  1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反馈问题:招标流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国资公司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沙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标及变更管理的意见(试行)》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国资公司招标项目的管理,印发《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成立采购评议小组的通知》,同时制定《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维修工程招标管理制度》。三是严格贯彻实施好招标的各项文件规定,制定《福建省沙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评议会制度》,推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4.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反馈问题:抓党建意识不够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党建工作基础不够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2020年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全会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二是抓牢党建基础。建立党建室,做好党旗、党员义务权利等材料上墙,并及时做好党务公开。三是提升党务水平。组织分管领导及党务工作者参加2020年沙县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四是规范党内活动。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安排党务工作者到党建工作先进党组织对标学习,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组织部相关人员请教。五是创新退休党员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与服务并重,广泛开展老同志喜闻乐见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制定2020年退休支部党日活动计划,先后开展“不忘初心、缅怀先烈”、“铭记历史、珍爱和平”、“菊舞金秋,欢度重阳”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

  1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反馈问题:党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专题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按章办事意识。二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完善《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重申《关于进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健全完善了党组日常议事决策规则,切实提高局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党组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意见,落实主要责任人末位表态等规定,确保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四是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16.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扎实问题

  反馈问题: “三会一课”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委组通〔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提高班子成员、支部支委思想意识,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二是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记录水平,会议记录做到认真规范。三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从岗位上保障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互相促进。11月4日局党组书记周灿松以关于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相融合为主题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建工作四结合,全面提升财政工作上新水平》党课。

  17.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反馈问题:干部交流不足,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交流。根据整改工作安排,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二是结合岗位需求,合理配置使用干部。三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8.关于2013年省委巡视组巡视沙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继续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印发《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及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重申执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宣传再动员工作,以宣传促改革,进一步强化公务卡结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开展自查。下发《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务卡制度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沙财库〔2020〕4号),要求单位自查自纠,不断转变工作人员的用卡观念,逐步减少现金支付,确保公务活动阳光运行。

  三、下一步整改及措施

  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学习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 “五比五晒”,深入开展“项目攻坚年”和“项目产业发展攻坚年”活动结合起来,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深刻吸取巡察发现问题的教训,着眼财政事业的长远发展,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积极深化综合整改,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把中央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财政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毫不松懈,久久为功。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坚持服务大局这个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县财政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开创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动沙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新沙县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195;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凤岗街道广场东路2号沙县财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fjsxczj@163.com。



                                                                                                           中共沙县财政局党组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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