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

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1-18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27日至6月27,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二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8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工作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干部职工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基层自然资源所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剖析,反复研讨,形成《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分解表,对16项52个问题明确具体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时限。
  (三)扎实推进,健全机制。先后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正在开展的产业百日攻坚大会战紧密结合,有效发挥巡察整改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推动作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 紧密结合,新出台或修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23项,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笼子”,规范管理,切实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1)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今年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专题学习11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于11月5日邀请县委党校老师为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学实录、悟真理、增力量—学习习近平“四在”》专题党课,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初心使命,推动担当作为,涵养清廉本色;结合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时代楷模----黄诗燕、毛相林》,以楷模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转化实际行动。三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做出具体规定,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巩固学习成效。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理论水平;运用“学习强国”APP、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鼓励干部每天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适时在工作群发布学习积分排名,进一步增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显。
  (2)反馈问题:党组议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保障的领导作用和议事决策功能。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出台《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将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内容,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召开。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6次,党组会议记录做到规范完整。
  (3)反馈问题:““三重一大”决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决策形式是局党组会议,确保各项“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研究决策。巡察以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各类“三重一大”事项17 项,均按程序严格落实民主决策。二是分类召开会议。厘清局党组会、局务会之间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分类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并归档。三是严肃文件印发。严格区分局党组文件和行政文件,规范发文编号,统一定制局党组红头文件纸,坚决避免以行政行文代替党组行文。
  3.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4)反馈问题:深入贯彻执行“两山”理念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温及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文章:《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强烈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等;要求局干部职工关注自然资源部微信公众号,自主学习公众号中《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系列文章(共60篇),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恢复全过程。二是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检查。利用GNSS技术,委托专业队伍,对全县有证矿山开展“边开采、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按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对未完成治理的,纳入全省矿政系统“黑名单”。目前,全县共9家矿山企业均按相关要求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三是全面开展交通干线两侧“青山挂白” 治理。对涉及5个乡镇21个治理点通过闭矿、培土、人工种植树木、播撒草种等措施开展治理,现已治理完毕。四是推进临时用地复垦。今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例行督察发现我县临时用地到期复耕不到位2宗,经整改已完成复耕复绿,并组织人员对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复耕复绿情况进行验收,同时,于6月1日和9月13日分别通过了省厅检查组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的检查;其它到期的临时用地已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了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复垦任务。
  (5)反馈问题:部分重点项目工程农转用报批停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省道横五线(S304)沙县际口至官庄段公路用地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建设用地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36号),符合先行用地报批的条件,用地报件齐全后已于10月中旬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现已审查通过。二是针对其他重点项目用地,我局及时将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规定通知到乡镇、园区及业主,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前期指导工作,今年来完成了高砂镇阿福硅、高桥镇机制砂、青州镇美利华等三个重点项目土地的农转用与征收审批,面积138.5亩。
  (6)反馈问题: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中心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土地收储。围绕我县重点征迁项目,克服难点阻点,有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今年共收储土地13宗,面积560亩。二是有效保障用地。主动靠前服务,积极推动项目报批、审批同步开展、同步办理,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重点项目尽快落地,今年共完成省级以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3个批次,面积977.7亩,其中市委党校迁建项目为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全省第一宗获批的用地项目。三是加快土地供应。坚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合理确定规划技术指标,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有序组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今年来全县供应各类建设用地64宗,土地面积2210.96亩。四是开展耕地开发复垦。今年以来实施旧村复垦项目共5个,立项总规模335亩,预计新增耕地327亩;正在实施耕地开发项目共有10个,总规模831.67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713亩。
  (7)反馈问题:机构改革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沙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沙委办发〔2019〕6号)要求,于12月完成内设机构、人员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优化办公条件,调整出局办公楼三楼一间办公室给国土空间规划股(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提高办公效率。
  4.履行主责主业存在不足。
  (8)反馈问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存量较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方面。上级核定我县2020年度年初批而未供土地8296亩,今年处置任务1653.1亩,目前已完成处置1504亩,完成处置任务91%,已按市级要求的序时进度完成处置任务,预计年内可完成全年处置任务。二是闲置土地处置方面。上级核定我县2020年度年初闲置土地7宗180亩,今年处置任务40亩,目前已完成处置3宗90亩,完成处置面积占任务数的225%,超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
  (9)反馈问题: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还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建立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利用机制的通知》(沙政办发明电〔2020〕27 号),采取预留部分资金、分年度拨付管护资金等措施,切实加强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工作,确保耕地可持续利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沙自然资耕〔2020〕26号),从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科学实施补充耕地项目、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形成耕地保护合力,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10)反馈问题: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托手机执法系统,每月对全县172个村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覆盖率100%,今年来共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44起。二是从严违法案件查处。认真开展年度卫片、季度卫片、月监测图斑核查,今年来核查卫片图斑171个,发现违法用地4宗,根据职责分工移送生态综合执法局查处;开展耕地“非农化”问题集中整治,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制订下发了工作方案,对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摸排核查,经核查已立案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地案件3宗,面积553.3平方米。三是强化处罚决定执行。针对夏茂镇大布村村民违法用地案件的违法建筑未拆除问题,我局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推进自然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通知》,向夏茂镇政府发函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执行预案,按照相关程序依法申请沙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反馈问题:不动产登记工作改革推进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增加在编在岗人员配备。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基层自然资源所空编情况,积极争取支持,通过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充实干部队伍,确保人员稳定。县编委原则同意我局2021年招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基层自然资源所事业单位人员11名。二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县政府已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沙县房屋和土地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试行)》(沙政〔2020〕74号),解决不动产登记环节的难点阻点,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三是改善缓解档案保管库房不足。经积极协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调剂金鼎城行政办公楼五层16号办公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作为不动产登记档案保管库房。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
  (12)反馈问题: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班子分工,由局党组一名成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领导班子个人发言材料、局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年度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四是局党组分别于2月28日和6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部署会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坚决把好政治方向关、舆论导向关和价值取向关。五是进一步加强对网上信息发布的审核工作,网上发布的信息须经局分管领审核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3)反馈问题:未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制定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11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制定《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做出具体规定,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三是针对2019年度学习存在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学促行、学以致用,增强做好自然资源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4)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够紧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制定《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局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今年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局党组书记带头坚持调查研究,带动班子成员俯下身、沉下去,主动“沾土气”、“接地气”,主动下基层、进企业,协调解决基层、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今年来共解决基层自然资源所实际问题3个、企业反映有关问题5个、各类信访件35件。
  (15)反馈问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进行调整,明确各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要求分管业务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强化压力传导。机关各股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常态化开展监督。要求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及时廉情预警。
  (16)反馈问题:主动协作配合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奋发有为,担当奉献。二是印发《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和《沙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激励性绩效奖金发放办法》,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激励先进、倾斜一线的工作机制。三是印发《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明确各类交办件办理时限,切实提升办文质量,强化责任落实,要求班子成员之间、股室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团结共事、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效率落实。
  (17)反馈问题:单位制度建设较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作完成《沙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先后制订或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组工作规则、党内谈话、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注重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下发《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风险点防控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共排查风险点145个,制定防范措施386条。
  (18)反馈问题:“一案一警示”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开展多形式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教育片、及时通报单位或身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微信交流群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办公楼显目位置设立廉政警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0月16日,邀请县检察院领导为局班子成员、局干部职工上了一堂《职务犯罪最新法律规定解说》警示教育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良好教育效果。
  (19)反馈问题: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廉政谈话有关制度,增强抓早抓小意识,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咬耳扯袖,发现不足,改正缺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完善谈话制度。重新修订《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明确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局各分管领导、重要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谈话,局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谈话,要求谈话有针对性地对被谈话人的工作实际、岗位廉政风险点、苗头性及倾向性问题进行,每年至少开展廉政谈话2次以上,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0)反馈问题:原局纪检组监督执纪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监督机构。为适应纪检工作新要求,成立局党风廉政效能办,配齐工作人员。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局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党风廉政效能办工作人员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组成由党风廉政效能、财务、耕保的督查小组,对基层自然资源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管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21)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三重一大”决策过程的监督,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廉政谈话提醒、主动约谈等制度。二是抓好问题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严格依纪依规抓好自然资源系统相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自然资源系统内形成震慑。四是今年以来,已对县自然资源局9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1人。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22)反馈问题:超标准、超陪餐人数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让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作风入脑入心,形成崇尚节俭的良好风尚。二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陪餐人数现象。三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对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反馈问题:违规异地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对原大洛国土所违规异地接待费526元予以清退。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沙县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接待范围,坚持对口接待原则,明确公务接待只限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杜绝同城接待。三是对违规责任人员原大洛国土所所长诫勉谈话。
  (24)反馈问题:违规超标、拆单报销列支会议伙食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对原凤岗国土所违规超标、拆单报销列支的会议伙食费1955元予以清退。二是严格制度落实。认真执行《沙县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局机关及各自然资源所会议费严格按我县四类会议伙食标准每人每天110元执行,进一步重申不得拆单报销。三是对违规责任人员原凤岗国土所所长诫勉谈话。
  (25)反馈问题: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问题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所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自然资源所禁止列支下村巡(检)查加班用餐费用。二是及时结算。要求接待费用报销及时结算支付,不跨季度结算,严格控制跨年度结算。
  (26)反馈问题: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不降反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委办发〔2017〕19号)、《沙县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沙自然资〔2020〕46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同时强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杜绝浪费、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4.公车管理不够严格。
  (27)反馈问题:执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修订制度。下发《沙县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沙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申请的通知》,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规定,特殊紧急情况下也要电话请示后维修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杜绝擅自维修报销问题发生;对车辆维修费用审批单填写内容不齐全,或领导、相关人员签字不齐全的,财务不予报销。二是规范审批。车辆维修前,要求驾驶员规范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详细填写维修时间、维修项目,预计费用等内容,经局办室审核和单位领导审批后,到定点车辆维修厂维修。
  (28)反馈问题:违规报销停车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原地产事务所驾驶员在2014年至2016年间共计虚报停车费2620元,用于支付违章罚款中应由个人承担30%部分390元及个人的伙食费用,经局财务自查发现后已于2019年7月清退。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沙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财务人员对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三是对违规责任人员原地产事务所驾驶员进行提醒谈话。
  (29)反馈问题:公车停车费报销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有关财务知识培训,学习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能力。二是规范停车管理。局公务车辆统一办理ETC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卡以及城区停车年费卡,沙县城区额外产生停车费的不予报销;出沙县城区产生的停车费实行一次一单、一月一报,不得累积多张票据一单报销。
  (30)反馈问题:违规制定报销公车违章罚没款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应由驾驶员个人承担的车辆违章罚没款予以清退,共清退1925元。二是对驾驶员的安全责任书重新修订完善,明确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交通违章,受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自行缴交,促使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5.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
  (31)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发放补贴。对于违规发放的2014年至2015年两年一次的外业测量劳保(鞋子、衣服、安全帽)补贴予以清退,共清退12000元。二是规范办公用品购买。要求办公用品实行集中统一购买,相关股室不得擅自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三是对原土地规划测量队负责人提醒谈话。
  (32)反馈问题: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退违规报销费用。相关当事人已清退违规报销的干部子女幼儿保育费600元。二是组织业务学习。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6.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33)反馈问题:费用报销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财务人员对会计支出凭证单据开展了专项清查,对支出附件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予以整改完善。二是清退违规报销费用。相关人员已清退多报销的出差三明伙食补助费150元。三是加强审核把关。要求财务人员对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
  (34)反馈问题:违规“坐收坐支”租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资产出租。按相关规定,将收储房产转交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统一出租。二是严格收支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相关规定,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35)反馈问题:结算支出违规大额使用现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所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自然资源所除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他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支出外,其余支出均以银行转账结算。
  7.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严。
  (36)反馈问题: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采购制度,建立《沙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申请、研究、审批、实施、验收、入库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三是立即开展整改,对采购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平台软件项目中涉及的固定资产完成补充录入。
  (37)反馈问题:采购合同重要条款内容签订不严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好问题整改,督促三明鑫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加快工作进度,现已完成《沙县自然资源局内部控制手册》。二是加强采购合同的审核把关,严防合同漏洞,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对合同履行不到位、项目未完成的一律不予支付。
  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38)反馈问题: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认识。组织学习《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提升干部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二是健全制度。制定《沙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开展清查。成立沙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登记,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共清查资产973.57万元、处置报废350.29万元。
  (39)反馈问题: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报销手续不齐全、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采购审批、验收入库、领用登记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即开展整改。已对未注明用途及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的报销单据进行认真核实并补充完整。二是严格落实执行。今后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的审批、验收、领用,对报销手续不规范或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三是对局计财股负责人提醒谈话。
  (40)反馈问题:单位单身宿舍使用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局单身宿舍使用管理,对入住12间单身宿舍的工作人员收取租金;二是一名退休干部已腾出房间、退还单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41)反馈问题: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学习。及时制订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落实执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于11月23日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中心组成员坚持学原文、悟原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切实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提高发文质量。起草文件特别是实施方案类的文件时注重结合本单位实际,不能照搬照抄、转发了事,同时坚持自查自纠,组织工作人员对今年来“沙自然资党组”、“沙自然资”文头下发的文件进行自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照搬照抄、转发了事情况,未发现问题。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在本次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涉嫌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抄袭人员作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实行局班子成员个人党建材料审阅制度,对心得体会、调研报告等个人党建材料涉嫌抄袭的,一律退回重写并严肃批评。
  (42)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会议程序。按照《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分步骤分阶段开展民主生活会,做好会前集中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互相批评、问题整改落实等各方面工作。二是注重批评效果。班子成员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做到结合实际提出批评意见,要求自我批评见筋见骨、相互批评见人见事;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重新提出批评意见,切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从严材料审核。加强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在召开民主生活会议前,要求局党组成员撰写的个人剖析材料提交局党组书记审阅。
  (43)反馈问题: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局党组书记及各党组成员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二是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组织生活会要达到规定要求人数的党员参加后方可召开,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效果。
  2.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44)反馈问题:党建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提上局党组议事日程,3月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了当年度党建工作,制定下发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二是配好党务干部。挑选一名中共党员正式干部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做好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
  (45)反馈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于9月25日召开支委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抓常抓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工作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各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今年来,局机关支部已召开11次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11次党小组会,2次专题党课。
严格会议签到,规范会议记录,相关会议材料规范归档。
  (46)反馈问题: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执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优秀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等规定,并结合各党员本年度表现情况进行评选,杜绝受处分党员评为“优秀”的情况发生。
  (47)反馈问题: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整改。对2015年度以来局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其中2017年度有6名未缴纳党费退休党员,因年迈体弱、家庭困难,经请示上级党委同意后予以减免党费。二是规范管理。局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每月收缴一次党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收齐的党费上缴上级党工委党费专户,留存收据证明。
  (48)反馈问题: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机关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坚持发展党员“二十五步走”,严格按步骤、按规定、按时间发展培养党员,今年来局机关支部已发展党员1名。
  3.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49)反馈问题: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较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注重年轻干部任用。巡察后经县委考察,我局提拔优秀年轻干部2名,其中1名担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另1名调任夏茂镇政府担任领导职务。全局共有19名优秀年轻干部调整为中层干部。二是逐步优化队伍结构。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逐步补充年轻干部,切实解决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
  (50)反馈问题:部分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整合现有干部队伍资源,综合分析干部个人情况、素质能力,对部分重要且长期未轮岗的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调整,今年来共交流调整干部21名,其中从机关中调整到自然资源所3 名,从自然资源所中调整到机关2名,重要岗位轮岗交流10人,原用地股股长已提拔任用。
  (51)反馈问题:岗位缺编、临时聘用人员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今年来,通过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已招录公务员1名和事业单位人员(国土空间规划中心)1名;从住建局调入我局(县规划测量队)2名;从建宁县自然资源局调入我局1名;县编委原则同意2021年我局招录干部14名,其中机关公务员1名、自然资源所7名、收储中心1名、不动产登记中心4名、国土空间规划中心1名。
  (52)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股级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任免工作,今后股级干部调整严格填写《干部任命审批表》等资料并归档。三是经局党组研究,对凤岗和青州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任命。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尚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沙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地块土地收储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未完成原因:由于沙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地块的土地收储工作存在的问题较多,如在该地块内的万丰粮油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与沙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两单位之间的房产诉讼争议、房改房征迁、与大洲村的土地补偿款纠纷等问题均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在短期内很难解决,所以造成该地块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收储整改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一是提请县政府召集相关主管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收储地块存在问题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快推进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粮食储备库地块收购;二是按照土地收储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收储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三是跟踪督促收储地块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收储。
  (二)抓好后续工作整改和长效机制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政治担当,深挖问题根源,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常态长效,切实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理想信念凝心聚魂,引导全局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坚持落实党的领导,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坚持严字当头,敢管敢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纠“四风”整治,以上率下,层层转变党风政风。
   二是切实扎牢制度笼子。针对巡察反馈得到的问题举一反三,从实际出发,从整改工作要求入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加强跟踪问效,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依规章办事,用制度管人,堵塞制度漏洞,在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形成长效性、根本性工作机制。
   三是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以不整改彻底不罢手,不落实到位不放弃的决心和态度,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继续按照既定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顾查看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漏补缺,避免再犯。
  四是巩固强化整改成效。明确整改目标和方向,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学习教育活动,将学习成效转化成“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精气神,转化成为民服务的真本领,打造一批作风优良、严明纪律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为全方位推动沙县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890;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建国路10号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gtbgs@126.com

                           

中共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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