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访

沙县:探索“五项”信访机制,确保实现“零暂存”

发布时间:2016-03-14 文章来源:中共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沙县纪委按照省、市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目标和要求,探索“五项”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一、实行挂包负责,落实领导责任。实行领导主动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和明查暗访等制度。凡涉及到委领导挂点联系单位的一般性信访问题,实行挂点领导包案责任制,由挂点领导牵头组织初核,发现案源线索交由纪检监察室进一步调查;发现一般性问题,由挂点领导负责谈话提醒,实施信访监督;对反映失实问题也由包案领导采取一定方式予以澄清。

二、实行联片协查,创新办信方式。将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划分成三个协查小组,局相关科室牵头包片,探索实行“联片协查”直查核实的办信方式,以解决办信人员不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信水平不高的问题。

三、实行结案会审,提升办信质量。对转下级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严格审核把关,实行结案会审制度,由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及审理室、纪检监察科室集体审核把关,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办结,确保办理质量。

四、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信访台账。认真收集整理2013年以来受理的447件次信访举报问题,对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摸排,全面建立台账,实行滚动对账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实行“三关”管理,规范办信程序。坚持归口管理,严格实行一个“渠道”进信,一个“池子”储信和一个“龙头”出信,严格把好“三关”,对本机关各部门及个人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移送的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登记管理、统一提交阅批后交由相关科室或转交相关单位办理。涉及反映上级党委管理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按规定及时转报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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