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政协沙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26 文章来源:沙县区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十三轮巡察一组对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协机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㈠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江德川为组长,机关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机关其他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㈡细化整改措施。1月29日,研究制定了《政协沙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㈢全面推进整改。1月25日,召开县政协机关巡察整改动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敢于直面问题,吸取教训,深入查找原因把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江德川对整改情况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委(办)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各委(办)室整改工作的制度把关,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反馈问题:部分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总结经验,广泛调研。结合实际,立足“撤县设区的大背景、大机遇”精心选题,把调研的重点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的把握上,放在对如何把握发展方位、谋划城市定位、增强发展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谋划上。目前,6个课题调研组都已拟定调研方案,正在稳步推进当中,预计9月底前提交调研成果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二是细化目标,正向激励。落实《沙县政府部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从制度保障、程序规范、质量进度、落实情况、委员评价等方面,兼顾提案办理数量和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2021年1月对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的8个办理政协提案先进单位及个人、10件优秀提案进行通报表彰。认真审查提案,十届五次会议以来共立案71件,不立案3件,已将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2.反馈问题:传达部署县委中心工作不够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及时组织传达学习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今年来,先后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暨深化“五比五晒”“项目产业百日攻坚大会战”推进会会议》、《省市“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精神,召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动员大会,确保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贯彻会议精神。二是认真研究制定协商计划。在前期充分调研多方协商基础上,制定了《政协沙县委员会2021年协商工作计划》,按照协商计划主题,明确了时间、人员、组织实施等相应措施,并于2021年3月31日在县委常委会上通过,目前正在按计划实施。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于3月9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确定支部宣传委员李寿泉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于3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委会班子述职报告和支委检视剖析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完善《沙县十届政协委员微信群管理办法》,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大对工作微信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处置敏感信息网络舆情。

  ㈡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反馈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学习关于净化党员干部“三圈”工作的通知,同时利用微信群进行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和典型案例的通报,进一步明晰机关党员干部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进一步规范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明确谈心谈话对象、廉政谈话7种必谈情形等,规范填写谈话记录本,目前已谈话2人次。二是于2021年3月,各委室、机关支部根据岗位职责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收集机关委室廉政风险信息,确定岗位“风险点”,明确责任人,构建防范机制。三是加强巡察整改监督,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清单管理、紧盯重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5.反馈问题:执行财经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支付网站管理服务费无审批人签字、慰问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无经领人签字问题,均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二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多报支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涉及金额1005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提升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组织财务、人事工作人员学习现金管理制度等财经相关规定,推动具体承办人员增强对各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提升责任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谈话提醒。对2名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财务规定的学习,按要求做好财务相关工作,严格把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6.反馈问题:工会账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会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会财务工作,提高工会财务工作水平。二是将财务吴如玲调整充实到工会经审委员会,加强对工会费用使用的监管力度。

  ㈢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反馈问题: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21年3月,调整充实支部班子,重新选配支部书记,3月9日召开支委会,明确支委分工,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要求支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二是严格部署抓好支部学习教育。2021年3月1日召开“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动员大会;3月26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大会,充分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微信群等学习载体和平台,引导支部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增强机关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推动政协工作的能力。三是强化会议记录培训。调整支部会议记录人员,安排张桂英专门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工作,加强与县委直属机关党委和县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学习,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和会议记录水平。

  8.反馈问题:党支部日常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3月初,通过每周一例会、微信平台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支部委员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同时,购置党建业务书籍,供机关党务干部学习,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二是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2021年3月15日,组织召开机关党员干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政协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三是制定学习计划。按照《2021年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计划安排表》,制定政协机关支部学习计划,要求支部全体党员按照计划做好学习及相关记录。

  9.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完善考勤工作制度。制定下发《沙县政协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办公室集中考勤签到,严格请销假报批程序,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统计公示。每月初对上个月干部职工出勤、请假、下乡、开会和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结果在公开栏上公示,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考勤请假情况作为二级绩效考评、评先评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在干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政协机关干部转作风、树形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政协机关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㈠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约束,用理想信念凝心聚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症结,在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2356;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政府大楼六楼;邮政编码:365050;电子邮箱:sxzx6603@163.com

 


                                                                                                                     政协沙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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